厦门市翔安新城第一实验学校(北京十一联盟学校)(施工“评定分离”)
招标单位 | 厦门市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地区 | 福建厦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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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5-27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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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厦门市翔安新城第一实验学校(北京十一联盟学校)(施工“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的图纸有做调整,调整后的图纸随本答疑同步发布(2024年5月27日发布的图纸为准)。请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的“其他文件”栏目中下载。 二、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有做调整,调整后的清单随本答疑同步发布(2024年5月27日发布的清单为准)。请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的“工程量清单文件”栏目中下载。 三、删除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八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3、参考品牌中说明“(1)参考品牌材料设备的市场采购价与招标控制价确定的价格(简称招标人价格)差异大,将给承包人或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如:市场采购价高于招标人价格的,或者市场采购价低于招标人价格 30%的”内容。 四、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2.4.2提供施工条件第(7)条内容修改为“(7)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本工程临时用电费用包干,承包人应自行办理接水、接电相关手续,为确保项目顺利开展,承包人同时应为本工程配备足够的备用电源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需按时缴纳水、电等相关费用,如因迟延缴费所导致的责任及后果等(包括但不限于被暂停水电、被追缴滞纳金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且工期不予顺延。” 五、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5. 工程质量-(2)智慧工地管理要求中“……按照厦住建建筑[2024]24 号文规定,项目暂按三星级考虑”修改为“……按照厦住建建筑[2024]24 号文规定,项目暂按二星级考虑”。 (以下空白) | ||||
招标人: 厦门市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5月27日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