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平陌镇人民政府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提升改造(一期)项目-评标公示
招标单位 | 新密市平陌镇人民政府 | 地区 | 河南郑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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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郑州景润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 河南省兴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泓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新密公开采购-2024-32 |
中标金额 | 952.12666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5-24 |
项目分类 | 中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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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平陌镇人民政府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提升改造(一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郑州汇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密市平陌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新密市平陌镇人民政府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提升改造(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新密市平陌镇人民政府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提升改造(一期)项目
1.2 招标编号:新密公开采购-2024-32
1.3 项目概况:对界河村公墓、马家门村骨灰堂等进行改造,拟占地10672平方米。
1.4 招标控制价:
施工标段:9533969.60元;监理标段:77000.00元;
1.5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1.6 计划工期:
施工标段:240日历天;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1.7 缺陷责任期:12个月;
1.8 质量要求:合格。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4年04月26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24年05月23日。
2.评标地点: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1评标室、周口市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室
3.评标委员会名单:耿丽君、刘国章、张治发、高峰、姜军(招标人代表)
四、中标候选人信息
施工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景润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9521266.60元;
项目经理:张群英
证书编号:豫241151572936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2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12个月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内环路5号南1单元6层601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兴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9522658.34元;
项目经理:程新现
证书编号:豫241080805933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2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12个月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曲梁镇田庄村5组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顺昌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9529064.68元;
项目经理:张强飞
证书编号:豫1412011201210063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2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12个月
地址:新密市袁庄乡山顶村一组
监理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照庆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5000.00元;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武坤
证书编号:41013398
质量标准:合格
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城郊乡光明路与体育路交叉口西100米28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泓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6700.00元;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叶芳丰
证书编号:41019301
质量标准:合格
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南侧、大成路西侧、天三路北侧、支二路东侧昌建MOCCO湖畔国际(北区)2#商务综合楼幢0单元6层626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丰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6300.00元;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童银元
证书编号:41023419
质量标准:合格
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小桥街道大庆路北段中悦上尊25号楼2606室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的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新密市平陌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密市平陌镇
联系人:钱万杰
电 话:13803997218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汇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新密市青屏街办事处溱水路809号
联系人:陈瑞娟
电 话:13383710788
监督单位: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新密市西大街
电 话:0371-56196618
七、其他说明事项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新密市平陌镇人民政府
2024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