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
招标单位 | 黎川县住房保障中心 | 地区 | 江西抚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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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5-24 | 项目编号 | 赣建黎设招字[2024]第G02号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6-20 | 开标时间 | 2024-06-20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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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川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
赣建黎设招字[2024]第G0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川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黎川县黎发改审批字〔2023〕4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黎川县住房保障中心,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黎川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
2.2建设地点: 黎川县船山路与经四路交叉口。
2.3项目投资:总投资50287.23万元,招标要约价:设计费155万元
2.4设计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全部工作。
2.5招标范围: 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且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资质证书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新营业执照)。
(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主持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开标截止日期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会保险金缴纳凭证(盖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公章);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证明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开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会保险金缴纳凭证(盖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公章);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4)拟派本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设计团队)应专业齐全,具备建筑、结构、暖通、电气、给排水专业人员各一名,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设计相关注册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开标截止日期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会保险金缴纳凭证(盖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公章);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5)外埠来赣设计单位还应根据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和《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且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本单位公章。
(6)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删除的除外),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截图数量不限。
(7)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电子保函凭证。
其他要求
(1)使用电子证照(书)的按照《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使用电子证照(书)相关事宜的通知》(赣建招[2019]10 号文)规定执行。本工程投标单位如采用电子证照证书的,需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的彩色扫描证件。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到现场递交相关投标材料原件,投标人将相关资料原件扫描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上传的材料必须为清晰件,如因清晰度而影响评审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上传将视为无效投标。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扫描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19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网站自行报名并下载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0日上午 0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2024年6月20日上午09时 30 分。
5.4开标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黎川分中心开标一厅。
6.其他要求
6.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要能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黎川县住房保障中心
地 址:黎川县日峰路200号附1
联系人:黄志勇
联系电话:18666050603
招标代理机构:中江县鸿兴土木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尧牡丹
联系电话:13916393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