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庆华厂、焦化厂片区工程)公告
招标单位 | 天水市工业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甘肃天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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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5-23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6-07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 |
相关产品 | 秦州区庆华厂棚户区改造小区配建19台电动汽车充电桩、麦积区焦化厂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建15台电动汽车充电桩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水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庆华厂、焦化厂片区工程)已由 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甘肃省投资项目信用备案证72.0 B天发改能源备〔2023〕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水市工业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水市工业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坚家河7号、天水市麦积区陇昌路西53号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秦州区庆华厂棚户区改造小区配建19台电动汽车充电桩,麦积区焦化厂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建15台电动汽车充电桩。
2.3 计划工期:9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 2 日。
2.4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445.994506万元。
2.5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秦州区庆华厂棚户区改造小区配建19台电动汽车充电桩。
第二标段:麦积区焦化厂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建15台电动汽车充电桩。
2.7 质量要求:合格。(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外省建筑企业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的机电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3.5 400万元以上的施工项目申请人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提交《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及法人,自发布公告至开标日时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证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证明,证明材料可编制于“其他材料”中。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tianshui.gov.cn/ggzyjy/)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天水市工业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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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天水市秦州区南廓路11号 |
地 址: |
天水市秦州区春风佳苑2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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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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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钱天鹏 |
联 系 人: |
武莉莉 |
电 话: |
0938-6826037 |
电 话: |
155********6699 |
9.监督部门
天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