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2024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康平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 地区 | 辽宁沈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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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05-23 |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公路,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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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县2024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康平县2024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评标工作于2024年05月21日在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排序 |
名称 |
设计费费率 |
工程费系数 |
质量标准 |
安全目标 |
第一名 |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辽宁昊衡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1.49% |
99.9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第二名 |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1.50% |
99.97%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第三名 |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施泓图设计院有限公司) |
1.50% |
99.94%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姓名 |
朱百霖 |
邱飞军 |
孙永渭 |
|
证书1 |
名称 |
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编号 |
辽1212018201900289 |
京1112006200811237 |
鲁1372012201400110 |
|
证书2 |
名称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编号 |
辽交安B(22)G00767 |
京交安B(08)G00669 |
鲁交安B(18)G01690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总工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总工姓名 |
柴俊秋 |
芦岩 |
马建基 |
|
证书1 |
名称 |
桥梁工程专业工程师 |
道路与隧道工程专业工程师 |
公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编号 |
090712000221 |
4191979 |
G3410011803 |
四、中标候选人设计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总工姓名 |
刘磊 |
邵子春 |
周洋 |
|
证书1 |
名称 |
道桥专业工程师 |
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 |
道路桥隧专业高级工程师 |
编号 |
00268452 |
0198806 |
181008400 |
五、中标候选人的资质及业绩;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
资格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 |
五、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六、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2024年05月23日至2024年05月27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2、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5、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7、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八、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人:康平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迎宾路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4-87344644
招标代理: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区5楼
代理联系人:郑理心
代理电话:024-23921220
九、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监督单位:康平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康平县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24-87327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