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鸡冠河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XYBK-JSGC202404SL-003001001
一、招标概况
保康县鸡冠河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于2024年4月29日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保康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5月22日09时30分在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康县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四楼))开标,并于2024年5月22日完成评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本项目进入实质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小于10家,推荐3家排名不分先后的中标候选人,保康县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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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水利水电基建工程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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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襄州区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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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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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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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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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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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及施工图纸要求,达到合格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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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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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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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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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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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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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证书编号:D242309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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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证书编号:D242010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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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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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JZ安许证字
[2005]001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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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JZ安许证
[2005]00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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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JZ安许证字[2014]009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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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各专业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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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李保军
水利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号:鄂 242182222733
鄂水安 B20220000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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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范仕权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号:鄂1422021202203013
鄂水安 B2019000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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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汪晓悦
水利专业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号:鄂 242212225382
鄂水安 B20220000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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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吴超
水利电力专业工程师
注册证号:E0072019302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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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余亚岚
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
证件号:F001201930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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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郭其兵
水利工程专业中级职称
证书编号:F001202230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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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刘演涛
岗位证:SGL2024420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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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丁小强
岗位证:SQX20224200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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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冯明华
岗位证:SGL2021420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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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员:吴程程
岗位证:SGL20204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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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员:蔡雪英
岗位证:SQX202242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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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员:汪文军
岗位证:SGL2021420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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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员:李宛晴
岗位证:SGL2022420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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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员:李明江
岗位证:SQX2022420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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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员:郝争
岗位证:SGL20194200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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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员:曾宪华
岗位证:SGL202242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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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员:马莉芳
岗位证:SQX202242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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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员:郭平平
岗位证:SGL2016420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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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杜昌丽
安全岗位证:SGL20234200263
安全生产考核证:
鄂水安C2023000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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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吕静
安全员岗位证:SQX20224200868
安全生产考核证:
鄂水安 C2022000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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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张喜
安全员岗位证:SGL20194200253
安全生产考核证:
鄂水安 C20190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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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结果
评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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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工作于2024年5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通过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人形式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人资格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人响应性评审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4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
三、评审结果(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
襄阳市襄州区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处
保康县水利水电基建工程队
湖北立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经办人:望先生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刘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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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结果
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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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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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未提供“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http://219.140.162.169:8090/f)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
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水利施工五大员信息)的查询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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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5月24日00时00分至2023年5月28日24时0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保康县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东街 212 号
联系人:望先生
电话:0710-5818005
(2)代理机构:湖北省定鼎工程咨询管理中心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南关街 47 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710-5829567
(3)行业主管部门:保康县水利局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东街 212 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10-5815077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