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中水循环利用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单位 | 山东金晟水务有限公司 | 地区 | 山东济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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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金乡县金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2402-370828-04-01-948377 |
中标金额 | 1453.5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5-22 |
项目分类 | 中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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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中水循环利用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金乡县中水循环利用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
项目编号 | E3708280665000430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402-370828-04-01-948377 | ||||||||
招标人名称 | 山东金晟水务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招标类别:勘察设计 招标范围:项目范围内测量、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施工配合、设计变更、配合项目竣工验收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与技术支持等。 | ||||||||
建设地点 | 金乡县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中资工程管理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4年05月22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不见面开标一室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1 | / | / | / | ||||||||
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等级 | 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勘察:岩土工程乙级 | 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 勘察: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 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勘察: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 ||||||||
总报价(元) | 14535000.00 | 14475000.00 | 14400000.00 | ||||||||
勘察设计费下浮率(小写)(%) | 3.10% | 3.50% | 4.00% | ||||||||
质量 |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审查合格,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查批复 |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审查合格,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查批复 |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审查合格,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查批复 | ||||||||
工期 | 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 | 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 | 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认同 | 完全认同 | 完全认同 | ||||||||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王娟 | 设计负责人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CS174401166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金乡县金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张德祥 | 设计负责人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CS166100405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山东泰山资源勘查有限公司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刘苔茖 | 设计负责人 | 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 鲁210001633200394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4名专家和1名招标人代表组成,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2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不见面开标一室。评标于2024年05月22日09:30时至2024年05月22日11:40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评标室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4年05月22日-2024年05月27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13562799229 | |||||||||||
其他事项 | 无。 2024年0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