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园区基础提升工程(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浙江省岱山开投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 地区 | 浙江舟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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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杭州盾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瑞泓德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
中标金额 | 1538.4279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5-22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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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园区基础提升工程(二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浙江省岱山开投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水产园区基础提升工程(二标段),由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静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于2024年5月22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岱山县分中心开标二室(不见面开标室)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杭州盾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朱永良 ,投标报价:15384279.00 元 ,投标工期:15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瑞泓德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董明 ,投标报价:15187133.00 元,投标工期:15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浙江中林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边佳烽 ,投标报价:15060572.00元,投标工期:150日历天。
评标纪要:
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发现:丽水亿诚建设有限公司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了松阳县鼎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经过询标程序,丽水亿诚建设有限公司确认未提供本公司的资质动态核查证明,松阳县鼎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回复表示不知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认为丽水亿诚建设有限公司和松阳县鼎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相互串通投标的嫌疑,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审时发现:舟山韵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凯磊建设有限公司投标工期为180日历天,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施工工期150日历天要求。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规定:“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经过询标程序,舟山韵程建设有限公司确认属实、浙江凯磊建设有限公司逾期未回复。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认定舟山韵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凯磊建设有限公司商务标第一部分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在陈述和答辩评审时发现:浙江鸿川建设有限公司、宇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工期为180日历天,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施工工期150日历天要求,陈述答辩不通过,记0分。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4年05月23日始3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标人:浙江省岱山开投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静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