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新建小型灌区项目设备
招标单位 | 岳池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 地区 | 四川广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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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5-21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6-11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市政 |
相关产品 | 用水量测部分、灌区信息化部分、会商声讯系统设备名称采购进 |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岳池县新建小型灌区项目(项目名称)设备采购设备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岳池县新建小型灌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岳发改投资〔2023〕1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岳池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县级财政资金及其他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岳池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用水量测部分、灌区信息化部分 、会商声讯系统(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岳发改投资〔2023〕11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安市岳池县
2.2建设规模:在灌区开展灌区信息化建设,整治范围为整个灌区。
2.3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由招标人书面下达通知分期分批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达到合格。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设备采购与安装1个标段;招标范围:设备采购、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直至设备检测验收合格移交、缺陷处理、维修及后期服务等(包含5年运行维护期)。
2.5交货地点:广安市岳池县(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6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由招标人书面下达通知分期分批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达到合格。(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具有独立法人组成;(2)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3)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电子交易平台登录”—“投标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06 月 11 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 开标方式:本项目开标实行(口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岳池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地 址:岳池县九龙街道建设路291号
邮 编: /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826-530523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科中路36号3层303号
邮 编: /
联 系 人:肖女士
电 话:028-87655071/1599266753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05月 21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