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酉阳县桃花源街道排水防涝综合能力提升建设工程已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酉阳发改审〔2023〕3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酉阳县美池生态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酉阳县美池生态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酉阳县桃花源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单位 | 酉阳县美池生态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地区 | 重庆市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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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5-21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6-12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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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酉阳县桃花源街道排水防涝综合能力提升建设工程已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酉阳发改审〔2023〕3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酉阳县美池生态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酉阳县美池生态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酉阳县桃花源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酉阳县桃花源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北汇水区一期建设内容为:1、改造建设A15路排水箱涵,长度540米,其断面尺寸B×H=3m×2m-3m×2.5m。2、改造建设B8路雨水管道,长度1592米,管径d400-d1000。3、改造建设A11路雨水管,长度276米,雨水管管径d400-d600;改造建设排水箱涵,长度212米,断面尺寸B×H=3m×2.5m-3m×3.0m。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3431.1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845.05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图,完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阶段、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配合完成竣工验收。
2.5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5年,指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或工程竣工日期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工程类别:市政工程,合同金额: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酉阳县美池生态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酉阳县桃花源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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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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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谢先生、蒲老师、常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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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81531588 | 联系电话: | 023-67700083、023-67769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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