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X312西坑口至叶家段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 地区 | 安徽宣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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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马鞍山三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华仁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NGS-GC-GK-2024537 |
中标金额 | 1519.580095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5-21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公路,房建,水利 |
相关产品 |
招标人 |
名称: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
地址: 宁国市宁阳东路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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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中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宁国市宁阳新苑B-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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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宁国市X312西坑口至叶家段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 |
项目编号 |
NGS-GC-GK-2024537 |
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20日10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马鞍山三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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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15195800.9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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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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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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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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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8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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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何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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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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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2121864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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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程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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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道路与桥梁工程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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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9342023000602093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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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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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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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池州市2023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面修复与预防性养护工程I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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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1、池州市2023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面修复与预防性养护工程I标段 2、205 国道马鞍山段(K1366+234-K1385+200)路面养护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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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当涂县 2022 年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一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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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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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华仁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黄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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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16323881.9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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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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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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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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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8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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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胡明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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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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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234222211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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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仇晋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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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公路与桥梁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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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FGY(13)93425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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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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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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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S346 绩溪县 K43+733-K75+169 路面预防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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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1、S346 绩溪县 K43+733-K75+169 路面预防工程项目 2、安徽省宁国市 2021 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港宁路)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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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安徽省宁国市 2023 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万杨路、汪方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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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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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黄山新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戴震路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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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16493529.8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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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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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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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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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88.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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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陈兴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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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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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212165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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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张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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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道路与桥梁工程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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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2018)934001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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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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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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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休宁县2021年建制村通双车道古迥路改造工程(K0+000-K9+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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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1、休宁县2021年建制村通双车道古迥路改造工程(K0+000-K9+560) 2、歙县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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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G318沪聂线宣南段路面修复及预防性养护工程第一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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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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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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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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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24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朱工(招标人)刘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4016019(招标人)、0563-4021864(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116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 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 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