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需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设计和施工资质。 2.须为: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至少1个建筑类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业绩为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参与的类似项目业绩均可,只需提供合同即可)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未处于行政处罚期间;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不存在黑名单记录和失信联合惩戒记录且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未被列入企业严重失信名单(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截图,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现场查询。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 其中: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注册建筑师或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可由项目经理兼任),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
3.1.5财务要求:具有有效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4年3月以后的资信证明。
3.1.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2.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注:投诉和质疑的方式:联系人:魏云,联系方式:15910896180,邮箱:15910896180@163.com,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康居北大街 3.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暗标部分的编制要求”,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4.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按照代理协议约定支付。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无需包含此项费用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2)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