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城北街道殷港河污染防治整治工程(二标段)资格后审公告
招标单位 | 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 | 地区 | 江苏南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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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5-21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6-03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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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城北街道殷港河污染防治整治工程(二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城北街道殷港河污染防治整治工程(二标段)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如皋市城北街道殷港河污染防治整治工程(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城北街道。
2.1.2建设规模: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文件(通环报(2024)5号)精神及市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拟实施殷港河污染防治整治工程。拟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主要实施河道控制。二标段主要实施截污管道。
2.1.3合同估算价:467.44万元(其中暂列金20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
2.1.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如皋市城北街道殷港河污染防治整治工程(二标段);本项目东搬线设计起点K0+000,沿线依次下穿正浦路八角井大桥、与正通路平交、殷港路平交,设计中的桩号K1+447.862,路线设计全长1.448m。道路两侧现状雨污水官网齐全,存在部分雨污水混流情况,本次工程利用现状良好的雨污水管网,在殷港河以东段新建一条自西向东的污水官网收集东侧污水泵站及沿线各排水单元污水,原老旧污水官网部分重建用作污水支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及现场实际情况;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2023〕4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3.4.1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24年6月3日,则“近2年”是指从2022年6月4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3.4.2~3.4.3中所称“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3.4.4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5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6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5月21日至2024年06 月03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3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
地址:如皋市城北街道海洋北路时代大厦
联系人:张怀根、张建华
电话:13921688661、13862730951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如城镇大司马南路8号如园商务大厦1706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17701480825
2024年 5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