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干线公路水毁恢复养护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 地区 | 辽宁本溪 |
---|---|---|---|
中标单位 | 辽宁顺鑫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桓仁盛翔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桓仁满族自治县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编号 | 202421990012399022001 |
中标金额 | 468.5782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5-17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公路,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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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干线公路水毁恢复养护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代码:202421990012399022001)
本溪市干线公路水毁恢复养护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于2024年5月16日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投标文件中的企业业绩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相应情况: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名称 |
预期中标价 (元) |
质量要求 |
安全目标 |
工期 (日历天) |
1 |
辽宁顺鑫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4685782 |
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137 |
2 |
桓仁满族自治县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4696140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137 |
3 |
桓仁盛翔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4703610 |
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137 |
辽宁顺鑫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业绩信息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委托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1 |
辽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
辽阳灯塔境内 |
2021年11月 |
辽宁顺鑫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人员信息
序号 |
拟任职务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完工年月 |
|||||
1 |
项目经理 |
郑世生 |
一级建造师 |
辽1212023202400200 |
1 |
2021年11月 |
|
安全B证 |
辽交安B(18)G00111 |
||||||
2 |
项目总工 |
姚林 |
高级工程师 |
00259133 |
1 |
2020年本溪市集本线卧龙至汽车四场维 修改造工程 |
2020年11月 |
桓仁满族自治县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业绩信息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委托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1 |
S305柞本线柞树岭至本溪改建工程(黑沟至二户来段)二标段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 |
桓仁县华来镇 |
2022年11月25日 |
桓仁满族自治县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人员信息
序号 |
拟任职务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完工年月 |
|||||
1 |
项目经理 |
姜成磊 |
建造师证 |
辽221091012291 |
1 |
S305柞本线柞树岭至本溪改建工程(黑沟至二户来段)二标段 |
2021.7.28—2022.11.25 |
安全B证 |
辽交安B(19)G01251 |
||||||
2 |
项目总工 |
孙志远 |
工程师 |
05075763 |
1 |
S305柞本线柞树岭至本溪改建工程(黑沟至二户来段)二标段 |
2021.7.28—2022.11.25 |
桓仁盛翔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企业业绩信息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发包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1 |
本溪市事业交通发展服务中心 |
本溪市桓仁县境内 |
2023年9月 30日 |
桓仁盛翔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人员信息
序号 |
主要人员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任职截止时间 |
|||||
1 |
项目经理 |
张义禄 |
建造师证 |
辽1212006200805322 |
1 |
2023年9月 30日 |
|
安全B证 |
辽交安B(21)G00316 |
||||||
2 |
项目总工 |
李英群 |
职称证 |
辽交安B(18)G00204 |
1 |
2023年9月 30日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1、辽宁中盛建安工程有限公司的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业绩、项目总工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项资格评审标准第(2)、第(3)目的规定。2、内蒙古众成建设有限公司的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业绩、项目总工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项资格评审标准第(2)、第(3)目的规定。3、河南省通德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项资格评审标准第(3)目的规定。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0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或投诉书的签字盖章:异议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徐先生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
电 话:024-42818180
招标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42号
邮政编码:117022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24-4719700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元永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1号泰宸商务大厦A座12楼
邮 编:110000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18940130979
电子邮件:a4765302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