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葫芦岛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工程类)施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 | 地区 | 辽宁葫芦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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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辽宁省化工地质勘查院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省有色地质勘查总院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辽宁总队 | 项目编号 | 202421140099633187001 |
中标金额 | 143.7763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5-17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市政,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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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葫芦岛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工程类)施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编号:202421140099633187001)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5 月20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2024年度葫芦岛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工程类)施工设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辽宁省化工地质勘查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1437763.00元,质量: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签订设计服务合同书之日起20天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综合得分:80.4;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辽宁省有色地质勘查总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1441300.00元,质量: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并通过专家评审,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签订设计服务合同书之日起20天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综合得分56.4:;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辽宁总队,投标报价:1435270.00元,质量: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并通过专家评审,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签订设计服务合同书之日起20天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综合得分:53;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辽宁省化工地质勘查院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卫星、职称证·水文和环境地质(正高级)、181125376;
中标候选人(辽宁省有色地质勘查总院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陈铁力、职称证·水文和环境地质(正高级)、181213519;
中标候选人(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辽宁总队)的项目负责人:孙晓东、职称证·水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5300130067;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辽宁省化工地质勘查院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甲级;
中标候选人(辽宁省有色地质勘查总院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甲级;
中标候选人(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辽宁总队)的资格能力条件: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甲级;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辽宁省化工地质勘查院有限责任公司)的评标情况:经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后,共同确认,推荐辽宁省化工地质勘查院有限责任公司为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辽宁省有色地质勘查总院有限责任公司)的评标情况:经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后,共同确认,推荐辽宁省有色地质勘查总院有限责任公司为排名第二的为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辽宁总队)的评标情况:经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后,共同确认,推荐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辽宁总队为排名第三的为中标候选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 10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
无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葫芦岛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4号
联 系 人:毛先生
电 话:0429-3110501
电子邮件:hldyebao@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9楼
联 系 人:刘欣
电 话:0416-4590111
电子邮件:3026382214@qq.com
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