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流域防洪排涝工程—大芙水闸建设工程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可研阶段)
招标单位 | 乐清市交通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浙江温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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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5-13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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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流域防洪排涝工程—大芙水闸建设工程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可研阶段)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江流域防洪排涝工程—大芙水闸建设工程 已列入乐清市清江流域防洪排涝专项规划,并经乐清市人民政府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清市交通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前期资金为 市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乐清市交通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亿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乐清市清江镇,主要包括1)新建大芙水闸:初拟总净宽120m,单孔净宽10m,共12孔,闸底高程暂定-2.5m,施工期利用老闸导流,水闸下游侧布置交通桥梁,级别为县道。2)拓宽大、小芙水闸及连通河道:连通河道宽不小于40m,总长约2.1km。项目总投资估算约6亿元。本次招标总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207.6590万元。
2、招标范围为承担本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服务,具体见第五章工程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工作内容及要求。
3、服务期:6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规范和技术规程要求)。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满足下列①+②资质要求: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
(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由地勘单位牵头,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在“乐清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316/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ggzy.wzzbtb.com/wzcms/jsxmjyl/2355.html。
5.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乐清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316/index.html)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时间安排表,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6.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乐清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清市交通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人:浙江亿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3栋18楼 地 址:乐清市兴业路16号
联系人:李先生、赵先生 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0577-62557109、61616810 电 话:0577-62578883,18066380351
2024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