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智慧农业产业园(一期)项目(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萧县锦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地区 | 安徽宿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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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安徽好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EP-XXGC2024023 |
中标金额 | 42665.53995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5-07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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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智慧农业产业园(一期)项目(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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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萧县智慧农业产业园(一期)项目(EP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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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P-XXGC2024023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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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萧县锦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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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萧县凤北龙腾大道西侧凤北新苑2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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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郑工 0557-502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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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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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E座办26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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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张工 15655719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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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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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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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安徽好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元天纬集团有限公司) |
中京宏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裕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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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经济开发区食品工业园锦绣大道39号(联合体成员: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138号39号楼19层1913号、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新海阳北路29号)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62号3号楼(联合体成员:贵州省贵安新区大学城贵安数字经济产业园10号楼5层1号) |
林州市原康富康大道1号(联合体成员: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科技创新城化章北街1号山西数据流量生态园4号楼4层4410-30号房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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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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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93.56% (约426655399.5元) |
93.23% (约425150522.6元) |
94.31% (约430075574.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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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730 |
730 |
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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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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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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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 |
姓名 |
纪雨洁 |
刘琳琳 |
孙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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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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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鲁1372014201505564 |
皖1342015201722152 |
豫14120232024026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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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殷建平 |
李长河 |
陈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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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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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20204101183 |
20224301111 |
20113301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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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得分 |
87 |
80.05 |
7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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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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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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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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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6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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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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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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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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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单位 |
萧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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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萧县龙城镇小康路与龙山路交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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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
项目审批股 0557-22016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