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2023年水毁修复项目(十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重庆市长寿区水务投资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 地区 | 重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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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华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南昌市银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50011520240320001010110 |
中标金额 | 115.344616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5-07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水利 |
相关产品 |
重庆市长寿区2023年水毁修复项目(10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9日)
项目标段名称 |
重庆市长寿区2023年水毁修复项目(10标段)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124535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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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5001152024032000101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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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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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重庆市长寿区水务投资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40780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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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金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3-40406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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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要求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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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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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华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153446.16 |
工期为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周玉姣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川 2512016201714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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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南昌市银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152946.05 |
工期为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郑丽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赣 2362014201433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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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四川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153067.66 |
工期为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郑汪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川2512019202012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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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华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南昌市银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177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具体评审如下:经评审,共计2家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评审不合格;共计0家投标人投标文件形式评审不合格;共计2家投标人投标文件响应性评审不合格;共计0家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函评审不合格;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评审均合格的173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详细评审。 资格不合格原因如下:四川海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无资格名称(工程师)。根据招标文件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否决条款A-4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投标。四川蜀造建筑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未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根据招标文件附件 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否决条款A-4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投标。 响应性评审不合格原因如下:四川佳宏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联投城乡建设发展(云南)有限公司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根据招标文件附件 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否决条款A-10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 款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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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经对所有报价有效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评审,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前三名依次排序如下:华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银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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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重庆市长寿区水务投资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3-40780350)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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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盖章): 重庆市长寿区水务投资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5月7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重庆金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7日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