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三期项目-110KV邓-阮线63#-88#迁改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07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河北清开启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区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
发布时间 2024-05-07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27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市政
相关产品 12米接头井、余缆、顶管井、转角拉管井
正文内容

清苑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三期项目-110KV邓-阮线63#-88#迁改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苑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三期项目-110KV邓-阮线63#-88#迁改工程EPC总承包已由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保清发改审批【2024】项目0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清开启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2:8,招标人为河北清开启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清苑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三期项目-110KV邓-阮线63#-88#迁改工程EPC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 2.1.3建设规模:线路长度及地形划分因发展西街规划为清苑区迎宾主干道路,原迁改方案发展西街中央绿化带内新建钢杆调整位置。将朝阳南大街以西发展西街中央绿化带内高压电力线路新建路径,调整为由朝阳南大街和发展西街交叉口向南,沿朝阳南大街电缆排管敷设至新华街。新建调整电缆路径长 1.112km,其中电缆排管 758 米;电缆拉管 231米;电缆沟 23 米;电缆顶管 100 米,钻越朝阳大街。 新建电缆井 16 座,其中 6 米直线井 6 座,12 米接头井 1 座,余缆2座,顶管井 2 座,转角(拉管)井 5 座。 2.1.4计划工期:135日历天(设计周期:25日历天,施工周期:11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设计: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服务、竣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等相关工作以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完成本项目所需全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其它工作。注: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网站(网址:http://www.hebpr.cn/)市场主体界面的注册指南“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进行注册,否则无法办理业务。该账号每个单位只能申请一次,首次注册后,应及时修改密码并派专人保管,以便后续业务的办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2。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a.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b.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同时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叁级及以上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提供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者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②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或具有相关专业职称; ③施工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不超过2家)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07 09:002024-05-1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27 13:4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清开启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兴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乐凯南大街5006号 地址: 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555号B座26层2623室
邮编:

0312-5806555

邮编: 18331289868
联系人:

周朝南

联系人: 田珊珊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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