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粮食储备库二期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答疑澄清公告
招标单位 | 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 地区 | 广东佛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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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4-29 | 项目编号 | GC2024(SZ)XZ0016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4-05-16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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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粮食储备库二期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第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GC2024(SZ)XZ0016
项目名称: 佛山市粮食储备库二期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4月29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9时30分
现定开标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问:针对招标文件第39页、第40页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项资信标评分标准“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①代理委托合同 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招标公告网页截图(需显示公告发布时间) ③上述任一项证明材料能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均可④同一招标公告只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请问: 1、证明材料中的代理委托合同,是否可以只提供代理委托合同的封面和合同协议书,不提供代理委托合同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按本项目定标因素评审标准规定,业绩累计数量多的优先,我公司拟提供的业绩一共有几十项,按本项目提供的代理合同页数(29页)测算,10个项目就是290页,篇幅过大,可能造成浪费社会资源。 2、业绩要求体现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等评审因素,但证明资料仅限于代理委托合同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招标公告网页截图,存在为某家投标人“量身定作”的嫌疑,理由如下: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05〕90号)”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没有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内容。 (2)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颁发的“关于印发《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等五个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发改法规[2017]1606号)”各类标准招标文件范本的招标公告内容格式,没有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内容。 因此,仅提供代理委托合同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招标公告网页截图,大部分项目无法体现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请问,在代理委托合同、招标公告网页截图均无法体现项目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是否可以另外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已公开的项目招标文件关键页(例如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是否可以另外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已公开的项目投标文件的关键页,或者是否可以另外提供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关键页,或者是否可以参考标准招标文件,另外提供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答:(1)可提供代理委托合同关键页,须能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
(2)若代理委托合同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招标公告网页截图均无体现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可补充提供项目招标文件关键页。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资信标评分标准“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作出修改:
原内容: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10分) |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提供业绩的招标公告上的发布时间为准)独立承接过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不少于以下规模的建筑工程公开招标招标代理业绩: 1.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类:不少于 3亿元得2分,每增加一项同等条件业绩加 1 分,本小项最多得5 分; 2.设备类不少于1.5亿元或监理类不少于800 万元或全过程造价咨询类不少于 400万元或工程咨询类(其中监理费不少于800万元或全过程造价咨询费不少于400万元)得 2分,每增加一项同等条件业绩加 1 分,本小项最多得 5 分; 本项最高得 10 分。 【注: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①代理委托合同 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招标公告网页截图(需显示公告发布时间) ③上述任一项证明材料能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均可 ④同一招标公告只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 |
修改为: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10分) |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提供业绩的招标公告上的发布时间为准)独立承接过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不少于以下规模的建筑工程公开招标招标代理业绩: 1.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类:不少于 3亿元得2分,每增加一项同等条件业绩加 1 分,本小项最多得5 分; 2.设备类不少于1.5亿元或监理类不少于800 万元或全过程造价咨询类不少于 400万元或工程咨询类(其中监理费不少于800万元或全过程造价咨询费不少于400万元)得 2分,每增加一项同等条件业绩加 1 分,本小项最多得 5 分; 本项最高得 10 分。 【注: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①代理委托合同关键页 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招标公告网页截图(需显示公告发布时间) ③上述任一项证明材料能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均可 ④同一招标公告只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 ⑤若代理委托合同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招标公告网页截图均无体现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可补充提供项目招标文件关键页】 |
2、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资信标评分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作出修改:
原内容:
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5分)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提供业绩的招标公告上的发布时间为准)须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过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不少于以下规模的建筑工程公开招标招标代理业绩: 1.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类:不少于 3亿元每项得1.5 分,本小项最多得 3 分; 2.设备类不少于1.5亿元或监理类不少于800 万元或全过程造价咨询类不少于 400万元或工程咨询类(其中监理费不少于800万元或全过程造价咨询费不少于400万元)每项得1 分,本小项最多得 2 分; 本项最高得5分。 【注: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①代理委托合同 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招标公告网页截图(需显示公告发布时间) ③上述任一项证明材料能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均可④同一招标公告只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 |
修改为:
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5分)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提供业绩的招标公告上的发布时间为准)须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过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不少于以下规模的建筑工程公开招标招标代理业绩: 1.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类:不少于 3亿元每项得1.5 分,本小项最多得 3 分; 2.设备类不少于1.5亿元或监理类不少于800 万元或全过程造价咨询类不少于 400万元或工程咨询类(其中监理费不少于800万元或全过程造价咨询费不少于400万元)每项得1 分,本小项最多得 2 分; 本项最高得5分。 【注: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①代理委托合同关键页 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招标公告网页截图(需显示公告发布时间) ③上述任一项证明材料能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均可④同一招标公告只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⑤若代理委托合同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招标公告网页截图均无体现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可补充提供项目招标文件关键页】 |
3、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办法)-定标办法定标因素“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作出修改:
原内容:
4 |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10% |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提供业绩的招标公告上的发布时间为准)独立承接过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不少于以下规模的建筑工程公开招标招标代理业绩: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类不少于 3亿元、设备类不少于1.5亿元、监理类不少于800 万元、全过程造价咨询类不少于 400万元、工程咨询类(其中监理费不少于800万元或全过程造价咨询费不少于400万元),以上业绩累计数量多的优先: 第一名:10分; 第二名:9分; 第三名:8 分; 第四名:7分; 第五名:6分; 第六名:5分; 第七名:4分。 注:(1)业绩数量相同时,排名并列且不占用名次,得分亦相同。 (2)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①代理委托合同 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招标公告网页截图(需显示公告发布时间) ③上述任一项证明材料能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均可 ④同一招标公告只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 |
修改为:
4 |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10% |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提供业绩的招标公告上的发布时间为准)独立承接过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不少于以下规模的建筑工程公开招标招标代理业绩: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类不少于 3亿元、设备类不少于1.5亿元、监理类不少于800 万元、全过程造价咨询类不少于 400万元、工程咨询类(其中监理费不少于800万元或全过程造价咨询费不少于400万元),以上业绩累计数量多的优先: 第一名:10分; 第二名:9分; 第三名:8 分; 第四名:7分; 第五名:6分; 第六名:5分; 第七名:4分。 注:(1)业绩数量相同时,排名并列且不占用名次,得分亦相同。 (2)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①代理委托合同关键页 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招标公告网页截图(需显示公告发布时间) ③上述任一项证明材料能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均可 ④同一招标公告只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 ⑤若代理委托合同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招标公告网页截图均无体现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可补充提供项目招标文件关键页 |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8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2号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室 |
邮 编:528000 |
邮 编:528000 |
联系人:温小姐 |
联系人:梁小姐 |
电 话:0757-82305517 |
电 话:0757-83789950-605 |
传 真: /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fsbzz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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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人:佛山市食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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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