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排水净水材料复合碳源采购及服务
招标单位 |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 地区 | 重庆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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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4-28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5-23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水利,房建 |
相关产品 | 复合碳源 |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排水净水材料复合碳源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排水净水材料复合碳源采购及服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复合碳源(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清单
复合碳源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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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规格 |
使用单位 |
送货地点 |
招标数量(吨) |
时间 |
备注 |
复合碳源 |
1、 CODCr≥30万mg/L; 2、 pH范围:4~9; 3、 BOD5/CODCr≥0.6; 4、 总氮≤500mg/L; 5、 总磷≤500mg/L; 6、闪点≥93°C; 7、产品金属腐蚀速率≤6.25mm/a; 8、水不溶物≤0.2% |
鸡冠石污水处理厂 |
重庆市南岸区 鸡冠石镇正街99号 |
34610 |
18个月 |
1、招标数量为暂定量; 2、供货有效期为18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重庆水务集团沙沺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沙坪坝区回龙坝青龙苗村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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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5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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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招标以供货每吨固定综合单价为投标价;供货数量为暂定量,具体数量以招标人书面确认并经招标人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2.2本项目采购清单中,重庆水务集团沙沺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所需净水材料由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代为招标,合同须由中标人与重庆水务集团沙沺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单独签订。
2.3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的时间,在6小时内运到招标人指定的供货污水处理厂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现场清理等工作。
2.4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量,根据实际情况与招标人的要求进行供货,具体数量以招标人书面确认并经招标人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2.5按照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资质机构对货物批次抽检,抽检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抽检结果如不满足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及生产试用时提供的货物样品等标准的,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该批货款,同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10000】元/次的违约金,且若影响招标人生产经营和(或)造成货物的使用延误、水质超标等招标人损失,投标人还应完全赔偿招标人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若抽检不合格次数累计超过【2】次(含【2】次),投标人除应按约支付违约金外,招标人还有权单方解除/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检测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7供货期:18个月(具体供货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见“供货要求”
3、对投标人资格及证明文件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法人地位的企业,且为招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同时提供生产企业该项目备案证明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或批复)。
3.1.1生产企业投标:
(1)提供经中国认监委批准注册的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及认证机构经中国认监委批准注册的证明资料。
(2)不得再将自己的产品授权给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否则都视为废标(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格式自拟)。
(3)投标人此次投标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自己工厂所制造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格式自拟)。
3.1.2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1) 提供产品生产企业通过经中国认监委批准注册的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及认证机构经中国认监委批准注册的证明资料。
(2) 投标人需具备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来任意一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国内市政污水行业复合碳源销售量达到4000吨及以上供货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相应的开票金额最大的前十张发票复印件、由税控系统导出的该产品年度销售发票清单(以清单为准,清单应包括产品名称、数量、金额、单位),以上资料原件备查)。
3.3投标人必须提供在重庆市内的运输保障,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须提供《委托合同》和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4投标人须提供1年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格式自拟)。
3.5投标人必须设有不低于200立方米的复合碳源专用的储药装置(以第三方的证明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相关报告等)载明的容积数据及储存装置名称为准,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并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供货,供货不超过6小时到达招标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或租用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储药装置照片,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提供按时按质按量供货承诺书原件)。(招标人有权考察上述所列事项得真实性,如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7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或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8以上资料除注明要求提供原件外,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4月28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1000.00元/份标书费(现金、微信、支付宝均可;推荐使用非接触扫码支付),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5月23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具体房间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26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23-67767416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88号
联 系 人:王若涵
电 话:18324104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