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宿蚌城际铁路宿州西站连接线(G344西延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安徽宿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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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山东东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安徽省科兴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EP-SZGC20240140102 |
中标金额 | 256.9933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4-25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公路,铁路,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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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产业大道西延工程(S306西延工程)、淮宿蚌城际铁路宿州西站连接线(G344西延工程)监理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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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经开区产业大道西延工程(S306西延工程)、淮宿蚌城际铁路宿州西站连接线(G344西延工程)监理(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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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P-SZGC20240140102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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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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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宿州市经开区磬云南路与鞋城七路交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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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程工 0557-2399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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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宿州骏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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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宿州市磬云南路与鞋城七路交叉口质检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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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赵工 18555579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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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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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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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山东东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安徽省科兴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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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桓台经济开发区东泰路7号(果里镇)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J4栋3层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新产业园振兴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7栋七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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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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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2569933.00 |
2976000.00 |
30336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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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730 日历天(暂定),具体以招标人确定的实施计划为准;缺陷责任期:同施工缺陷责任期(24 个月))。 |
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730 日历天(暂定),具体以招标人确定的实施计划为准;缺陷责任期:同施工缺陷责任期(24 个月))。 |
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730 日历天(暂定),具体以招标人确定的实施计划为准;缺陷责任期:同施工缺陷责任期(24 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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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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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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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姓名 |
尹西滨 |
徐国灿 |
陈学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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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 |
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 |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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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JGJ1132411 |
JGJ1337099 |
JGJ1234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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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得分 |
88.68 |
88.52 |
8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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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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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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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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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专家评审费):32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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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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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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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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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单位 |
宿州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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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宿怀南路 565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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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
规划建设科 0557-39260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