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万全乡常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答疑纪要
招标单位 | 将乐县万全乡人民政府 | 地区 | 福建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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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4-23 | 项目编号 | E3504280401100181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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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万全乡常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补遗书(01)号
各投标单位:
本补遗书(01)号作为将乐县万全乡常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招标编号:E3504280401100181001)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报价相关事宜
1.本招标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9498341万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2.本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已同步上传至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smggzy.sm.gov.cn/smwz/),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增加如下
1.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十七条其他资格材料需要补充的内容:“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详见附件一
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据此修改,其余问题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
招标人:将乐县万全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福建宗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3日
附件一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活动,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 7 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150000元),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并由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
(1)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单位提出附加条件, 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 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4.4 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