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狼博旺实业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单位 | 广东狼博旺实业有限公司 | 地区 | 广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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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4-23 | 项目编号 | 2311-441900-04-01-747304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5-14 | 开标时间 | 2024-05-14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水利,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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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5月14日
投资项目代码:2311-441900-04-01-747304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07877001001
招标编号:SPBSPA12400332
投资项目名称:广东狼博旺实业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狼博旺实业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项目工程监理
工程(标段)名称:广东狼博旺实业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石排
资金来源:集体经济组织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100%集体经济组织投资
投资金额:90180472.47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0817.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767.75平方米。其中,新建1号厂房1栋,地上8层,建筑面积15659.08平方米;新建2号厂房1栋,地上8层,建筑面积15630.25平方米;新建3号宿舍1栋,地上10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6478.42平方米。最高建筑高度为50.30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15659.08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为14.3米,总投资约9018万元。
招标内容:广东狼博旺实业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项目工程监理(具体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1号厂房、2号厂房,其中包含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电工程、消防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梯工程以及抗震支架等。(2)3号宿舍楼,其中包含地上工程、地下工程、基坑支护、地上电气工程、地下电气工程、地上给排水工程、地下给排水工程、地上消防电工程、地下消防电工程、地上消防水工程、地下消防水工程、地上暖通工程、地下暖通工程、电梯工程、地上抗震支架以及地下抗震支架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和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类监测与检测的监理工作,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保修阶段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技术与管理、现场协调与管理和合同履行情况的全方位工作监督管理,并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复核并提出相应意见、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及其它政府相关审批工作手续等。
最高投标限价:监理服务收费系数为固定值:0.75
保证金金额:2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专业和等级)工程监理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资审无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4月24日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4日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4日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关联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4日09:30
开标地点:开标室(10)
发布公告媒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法人:东莞市石排镇石排下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石排
工期(交货期):总监理服务期限暂定为37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责任期暂定为13个月(自发包人发出《监理进场通知书》中要求的进场之日起计算);保修责任期(含缺陷责任期阶段)暂定为24个月。
招标人:东莞市石排镇石排下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地址:东莞市石排镇石兴路199号
招标人联系人:曾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769-8665155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石排镇石排下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15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2991158-8019
监督部门:东莞市石排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69-86658308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东莞市石排镇石排大道497号人民政府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无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