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法务数字化技术应用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4-04-23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地区 河北石家庄
发布时间 2024-04-23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4-15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市政,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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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老师 0311-87115356
赵博园,田旭,周纯 0311-86958900
正文内容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法务数字化技术应用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法务数字化技术应用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24)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政法职业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法务数字化技术应用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2.1.2项目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569号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内。 2.1.3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包括新建法务数字化技术应用实训基地一栋及改造原有消防控制室两部分。 新建法务数字化技术应用实训基地一栋,总建筑面积34127.29平方米,其中地上33928.31平方米,地下198.98平方米,地上5层,局部地下一层,建筑高度23.95米,主要包括:数据实验中心1509㎡,大数据计算实训中心6889.8㎡,法务数字化实训中心14454㎡,智慧法治实训中心4901㎡,数据鉴定实训中心2703㎡,产教融合实训中心2980㎡,地下设备用房198.98㎡,屋顶配套机房491.51㎡。 改造校园内行政办公楼一层北侧书库,并入西侧相邻的现有消防控制室,接入法务数字化技术应用实训基地消防系统,增设配套消防、安防控制设备。 配套建设道路、广场、绿化及给排水、电气、消防地下管网等室外工程。 2.1.4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5项目周期:设计完成时间:施工图设计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图纸并报经发包人委托的审图机构完成图纸审查。 项目工期为:450日历天(含设计)。 2.1.6工程项目估算投资:13600万元。 注: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备注:潜在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之前,需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房建】(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70”,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 3、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备注: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CA驱动电话:0311-88033772。) 4、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承包人实施计划)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交付招标人使用及质保期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提出方式:“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招标人名称: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311-8711535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博园 电话:0311-86958900 项目小组组长:周纯 成员:赵博园、田旭 监督单位: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即以上三种资质之一均可);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 
  3.1.2财务要求:/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息,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开标当天现场查询)。 
  3.1.4业绩要求:/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 (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施工承包的投标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25 09:00至2024-04-15 08:59(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15 09:00,地点为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569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

050051

邮编: 050051
联系人:

孙老师

联系人: 赵博园、田旭、周纯
电话:

0311-87115356

电话: 0311-8695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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