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梅陇片区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海丰县梅陇镇人民政府 | 地区 | 广东汕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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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4-19 | 项目编号 | 2020-441521-48-01-02022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5-14 | 开标时间 | 2024-05-14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铁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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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梅陇片区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020-441521-48-01-020220 | |||
投资项目名称 | 海丰县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海丰县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梅陇片区二期) | |||
标段(包)名称 | 海丰县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梅陇片区二期)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汕尾市海丰县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债券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梅陇境内长约13公里的广汕高铁两侧各500米范围内影响高铁安全运行的轻硬漂浮物进行拆除、清理或加固,对影响铁路沿途形象的人居环境及裸露坟墓等进行整治。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
招标内容 | 梅陇境内长约13公里的广汕高铁两侧各500米范围内影响高铁安全运行的轻硬漂浮物进行拆除、清理或加固,对影响铁路沿途形象的人居环境及裸露坟墓等进行整治。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15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工程招标最高限价为9007169.80 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为准)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3、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提供声明函)。 5、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6、专职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 7、拟投入本项目其他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一名(提供相关技术岗位证书)。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多家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提供声明函)。 9、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需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近半年任意 1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若是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反聘合同)。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 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 04月 20日 9时 0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 05月 14日 10时 0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 05月 14日 10时 0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按照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 GDCA 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D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南-投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 05月 14日 10时 00分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开标室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 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 | |||
招标人 | 海丰县梅陇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梅岭新开发区 | |
招标人联系人 | 杨靖海 | 联系电话 | 1350008693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粤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夏楼美盐场2巷14号301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海锐 | 联系电话 | 0660-3693069 | |
招标监督机构 |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13502593699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该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即线上开标、评标) ,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2、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4、各投标单位开标前请密切关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本项目招标澄清公告,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如有变更,各投标人须按网上更新的场地地址递交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上公告而导致的投标文件递交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