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黄铺镇寿光模式智慧农业蔬菜产业示范园二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EPCO)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19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潜山市黄铺镇人民政府 地区 安徽省安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4-19 00:00:00 项目编号 H3GC24A01G045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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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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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先生 18955669189
华文琦 18365199277
正文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潜山市黄铺镇寿光模式智慧农业蔬菜产业示范园二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EPCO)(项目编号:H3GC24A01G045)”澄清如下:

一、澄清说明

原招标文件40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6)业绩

6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运营职责的一方)具有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类似产业示范园运营管理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例的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运营类似业绩的同(或协议书)影印件或扫描件或复印件。若合同(或协议书未体现评审指标的,需另附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 料影印件或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本小项不得分]

现修改为: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6)业绩

6

①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运营职责的一方)具有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类似产业示范园运营管理项目业绩,提供一例的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②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职责的一方)具有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的类似产业示范园施工项目业绩,提供一例的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本项最高得6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运营、施工类似业绩的同(或协议书)影印件或扫描件或复印件。若合同(或协议书)未体现评审指标的,需另附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 料影印件或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本小项不得分]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澄清不一致时以澄清为准。此澄清作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潜山市黄铺镇人民政府

 址:潜山市黄铺镇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方式:1895566918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泰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潜山市开发区八一大道与三合路交叉口1栋1号

联系人:华文琦

联系方式:18365199277

2024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