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文基础设施水毁修复重建项目(廊坊中心部分)土建部分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河北省廊坊水文勘测研究中心(河北省廊坊水平衡测试中心) | 地区 | 河北省廊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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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4-18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5-13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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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水文基础设施水毁修复重建项目(廊坊中心部分)土建部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水文基础设施水毁修复重建项目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农经〔2023〕149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省廊坊水文勘测研究中心(河北省廊坊水平衡测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廊坊水文勘测研究中心(河北省廊坊水平衡测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澳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河北省水文基础设施水毁修复重建项目(廊坊中心部分)土建部分
2.1.2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
2.1.3建设规模:修复重建牛牧屯、固安、赶水坝、土门楼(青)4处国家基本水文站,新镇、大赵、南赵扶3处水位站,更生1处中小河流水文站等8处水文站。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招标,为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2.2计划工期:45天,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1.4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1.5其他人员: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和财政部门统筹安排:投标人需预留不低于本项目签订合同金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预留中小企业的60%(预留不低于本项目签订合同金额的24%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部分允许投标人通过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果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如果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可自行决定是否分包,如分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意向协议书》,如不分包,直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备注: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部分采取暗标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2024年4月19日9点00分 至 2024年4月25日17点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更正、澄清和修改。由于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5月13日 11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用投标人河北 CA 数字证书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河北省廊坊水文勘测研究中心(河北省廊坊水平衡测试中心)
地 址:廊坊市安次区明兴路8号
联 系 人:李宗跃
电 话:0316-5898962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澳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设南大街269号师大科技楼B座
联 系 人:陈晓晴
电 话:0311-85115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