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鸠江区长江生态保护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
招标单位 | 芜湖市鸠江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 地区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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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WH15GC2024SZ2501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04-17 00:00:00 | |
项目分类 | 中标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市政,水利 |
相关产品 |
项目名称 |
芜湖市鸠江区长江生态保护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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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15GC2024SZ2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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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芜湖市鸠江区长江生态保护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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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15GC2024SZ25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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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鸠江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九华北路7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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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李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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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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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王康、王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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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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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0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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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安徽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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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7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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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王博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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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34011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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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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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止。(其中施工工期约为18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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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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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大观区海口镇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分为两个批次); 2.灵璧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3.界首市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全过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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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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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1.2020 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2021年3月); 2.2020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2021年3月); 3.2021年度安徽省优秀监理企业称号(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2023年2月); 4.2020年度安徽省优秀监理企业(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2022年2月); 5.2022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通信管理局2024年2月); 6.2021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通信管理局2023年2月); 7.2020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水利厅2021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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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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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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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罗敬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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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003426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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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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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止。(其中施工工期约为18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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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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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白沟新城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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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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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荣获海南省建筑施工优质结构工程(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2021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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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首盛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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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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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邹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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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005984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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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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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止。(其中施工工期约为18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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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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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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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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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被评为2022年度河南省建设监理行业优秀工程监理企业(河南省建设监理协会2023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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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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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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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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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