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经开区2024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设计招标
招标单位 | 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乡建设局 | 地区 | 安徽芜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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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WH16GC2024JT2490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04-16 | |
项目分类 | 中标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公路,水利,市政 |
相关产品 |
项目名称 |
三山经开区2024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设计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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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16GC2024JT2490 (任务书编号:FS340208202400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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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三山经开区2024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设计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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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16GC2024JT249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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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乡建设局 |
地址 |
芜湖市弋江区峨山西路与049县道交叉口东12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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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汪昌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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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弋江区中央城财富街1号楼12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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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俞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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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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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0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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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行业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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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8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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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周银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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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ZG(2018)9340066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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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交通工程 正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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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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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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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 巢湖市中?フ?2021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设计; 2.G105亳州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项目; 3.繁昌区S457新港至南陵界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4.G206楼阁至东流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两阶段勘察设计项目; 5.S219青阳蛤蟆岭至石台六都段公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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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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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中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行业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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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8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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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马向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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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20230062SZA000074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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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道路与桥梁工程 正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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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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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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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 凤山至新田农村公路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 2.德钦县霞若通乡三级公路改造建设项目; 3.德钦县羊拉公路(奔子栏至曲宗桥)淹没还建工程勘察设计; 4.姚安县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前适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5.五华县X960线华阳至龙村段公路改线段(K12+315-K17+280、K19+890-K21+285、K22+300-K23+283)改造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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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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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临沂市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行业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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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8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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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苟庆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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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鲁2100017331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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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交通工程 正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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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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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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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 临沂市兰山区战新大道勘察(测量)及设计; 2.解放路西段拓宽改造工程(G518日定线K150+098.6-K162+729.3段); 3.G327连固线费县绕城段改建工程设计; 4.G518日定线临沂日照界至长深高速临沂东互通立交段改建工程设计; 5.蒙阴县东外环绕城段道路工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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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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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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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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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评标基准价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三;基准价:8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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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