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文基础设施水毁修复重建项目(廊坊中心部分)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河北省廊坊水文勘测研究中心(河北省廊坊水平衡测试中心) | 地区 | 河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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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4-15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5-09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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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水文基础设施水毁修复重建项目(廊坊中心部分)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水文基础设施水毁修复重建项目(廊坊中心部分)项目管理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水利厅以冀发改农经[2023]1494号 、冀水防〔2024】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河北省廊坊水文勘测研究中心(河北省廊坊水平衡测试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河北省廊坊水文勘测研究中心(河北省廊坊水平衡测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北省水文基础设施水毁修复重建项目(廊坊中心部分)项目管理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廊坊的牛牧屯、固安、赶水坝、土门楼(青)4处国家基本水文站,新镇、大赵、南赵扶3处水位站,更生1处中小河流水文站等8处水文站进行基础设施水毁修复重建。
2.1.3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本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期满止(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施工管理、监理管理、合同管理、进度控制管理、投资控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其他现场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及整理汇编有关项目资料、信息与档案管理、项目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管理、完工结算审计管理、配合本项目的审计与稽查和结(决)算等工作、保修期管理及委托方安排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工作。
项目管理服务要求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等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如:1)根据合同约定,协助委托方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对所签订的合同实行全过程管理。2)组织项目实施,抓好项目建设管理,对建设工期、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资金管理等负责,依法承担项目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3)组织编报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定期向委托方报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以及资金使用等情况。4)配合做好上级有关部门(单位)的稽察、检查、审计等工作。5)按照验收相关规定,组织项目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工程验收;组织参建单位做好项目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资产移交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批手续。6)与完成项目建设相配套的服务。7)负责在保修期内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做好保修维修工作。8)协调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与现有基础设施的接驳,配合做好项目的土地房屋征收协调工作。9)配合委托方做好开工手续等工作。10)项目管理相关的其他事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中任意一项: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水行政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能购满足本项目需要(提供承诺函)。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管理工作。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以下任意一项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水利水电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或正在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3.1.6其他要求:(1)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不得少于7人(含项目负责人在内),人员专业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04-15 14:00至2024-04-22 23:59(北京时间,下同),在任意时段使用河北CA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完成后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09 10:00,地点为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河北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 为投标文件加密。(2)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http://hbbjm.hebpr.gov.cn:9090/BidOpening)在线参与开标、解密等活动,无需投标人来开标现场。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本项目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2、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投标人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于技术标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3、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如下:(1)CA是企业在互联网中的合法身份,是参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必要条件。取得河北CA的方式: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新用户申请CA,按要求办理相关事宜。 如需帮助请详询河北CA客服热线: 400-707-3355。(注:上述方式只是取得河北CA方式之一,潜在投标人亦可通过河北省各级地市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取得,具体流程请登录相关网站查询)。(2)潜在投标人参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除取得河北CA外,须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获得账号加入市场主体库后,方可参与投标活动。“注册登记”方式: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交易响应方→注册指南,按要求办理相关事宜。如需帮助请详询交易受理处电话0311-66635531。已在上述网站完成注册并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下载文件。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使用河北 CA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hebei.gov.cn/hbjyzx/,下同)”→业务入口→交易响应方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省本级→搜索项目名称并下载招标文件。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明兴路8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7楼701A |
邮编: |
065012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李宗跃 |
联系人: | 吴燕坤、黄静娴 |
电话: |
0316-5908755 |
电话: | 0311-67501116 |
传真: |
0316-5908755 |
传真: | 0311-67501116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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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bdrzb126@126.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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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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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自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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