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易中心)新农花河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招标公告295635

发布时间: 2024-04-15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区 江苏南京
发布时间 2024-04-15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13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水利,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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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经理 025-58995802
正文内容
编号: BNJ240071-01FG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新农花河综合整治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审字[2024]2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6548.95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6548.95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城建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设计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1)清淤疏浚。清淤深度约0.5米,清淤量约 22763 立方米。(2)驳岸整治。新建钢筋混凝土挡墙约1173米,复建浆砌石挡墙约 762米,对其余部分浆砌石挡墙进行修复。(3)岸坡设施恢复。对驳岸整治段落的岸坡设施进行恢复,包括修复堤顶路,完善滨河步道,修复滨河绿化等。提防等级一级。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284.14万元(工程计费额按6548.95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建设内容及规模:(1)清淤疏浚。清淤深度约0.5米,清淤量约 22763 立方米。(2)驳岸整治。新建钢筋混凝土挡墙约1173米,复建浆砌石挡墙约 762米,对其余部分浆砌石挡墙进行修复。(3)岸坡设施恢复。对驳岸整治段落的岸坡设施进行恢复,包括修复堤顶路,完善滨河步道,修复滨河绿化等。提防等级一级。本次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竣工验收评价、施工配合服务工作以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工作、项目后评价等相关服务,设计单位负责提供满足规划或规划变更的设计图纸,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阶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对接、审查、申报等各项工作,并配合报建直至取得规划核实合格书。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34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5-13 09:30:00
        4.3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无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满分8分)
6.2.1企业业绩(满分4分)
自2019年3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满分4分)
自2019年3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4分,最多得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6.3设计方案(满分50分)
6.3.1设计构思(满分30分)
(1)总体设计思想:设计思路及方案清晰完整;设计原则合理可行;技术路线科学全面;项目理解准确到位。(优:5分;良: 4.5分;中: 4分;差: 3.5分;无:0分)(满分5分)
(2)河道驳岸整治工程设计方案:充分调查河道现状及河道历年建设情况,系统分析实际存在的问题,多方案对比,并提出合理的设计,方案切实可行、内容完整合理。(优:9分;良: 8.1分;中: 7.2分;差: 6.3分;无:0分)(满分9分)
(3)清淤疏浚工程设计方案;依据规划、结合现状、阐述清淤疏浚设计原则、思路,对清淤方式提出相应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全面、合理可行。(优: 6分;良: 5.4分;中:4.8分;差:4.2分;无:0分)(满分6分)
(4) 经济分析:投资概算编制文件内容完整、合理、有量、有价有计算依据且相对准确。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满分5分)
(5)其他工程设计方案:充分了解本工程的工程特点,对招标范围及内容中涉及的其他工程进行设计,设计贴合项目需求。(优: 5分;良: 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满分5分)
6.3.2项目解读(满分20分)
(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认识:从招标范围、内容、项目概况、背景、经济评价等方面阐述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对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等方面的认识。(优: 5分;良: 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满分5分)
(2)对工程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应对措施:针对项目特点、难点把握全面,并对项目难点及关键技术问题提出的应对措施。(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满分5分)
(3)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合理性、可行性。(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满分5分)
(4)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的合理性、有效性。(优:5分;良:4.5分;中: 4分;差:3.5分;无: 0分)(满分5分)

6.4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满分28分)
6.4.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4.2水利工程专业人员2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的得3分/人;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人。(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8分)
6.4.3水土保持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资格的得3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4.4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资格的得3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加0.5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4.5环境保护类专业人员1名:具有环境保护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具有环境保护类专业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职称证书中无法反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4.6造价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资格的得3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5其他因素评分(满分4分)
企业奖项(满分4分)
自 2019年3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的类似水利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设计类项目奖项得4分,获得省级及以上设计类项目奖项的,得2分,获得市级设计类项目奖项的,得1分。(须提供获奖证书,时间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满分4分)
注:1)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2)获奖证书上必须有投标人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计算;3)限评两个项目。
备注:
1、投标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3年10月-2024年3月)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事业单位、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项目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4、本标段采用设计方案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名。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同时满足下列设计资质要求,如下: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甲级及以上资质;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8.6、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10月-2024年03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属于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社会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具体情况证明并获得评委认可(以上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号)(1)省、市级许可的企业资质延期和延续:许可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不在延续范围内。此类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到2024年6月30日,并在省、市级许可资质延续后的相应资质证书上予以单独标识有效期。期间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8.9、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发生异议、投诉时,中标候选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供监管机构及招标人核查,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原件,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8.10、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城建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56号 地       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10栋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施经理 联  系  人:袁园、程晨
        电       话:025-58995802 电       话:025-5899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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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574ba663-3273-4a18-8ac4-387d0702911f&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DlJt1EnUfXYpJJ2Wi26jB7IIlkNMBNC4N1GBFhaGN6Oeq7V305QMlyCtUxTF0Wmp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4499023、025-83753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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