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花津河石臼湖堤防加固四期工程初步设计标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单位 | 马鞍山市博望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 地区 | 安徽马鞍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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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2309-340506-04-01-908093 |
中标金额 | 361.05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4-12 |
项目分类 | 中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 |
相关产品 |
项目名称 |
马鞍山花津河石臼湖堤防加固四期工程初步设计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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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皖E0-23-2024-011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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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马鞍山花津河石臼湖堤防加固四期工程初步设计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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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皖E0-23-2024-0111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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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马鞍山市博望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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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统一代码 |
2309-340506-04-01-908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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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4150000.00元(项目批复初步设计概算中相应阶段总(勘察)设计费的百分之九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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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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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招采一部 王璐 0555-520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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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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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4/7 9:00:00 |
计划工期 |
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勘察成果。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设上级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等服务,并向招标人提交最终成果。招标及施工图设计进度、专题报告编制进度需满足上级下达的计划任务要求。后续服务期:从初步设计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中标后,中标人对各阶段应提供的技术文件,除相应数量的文本外,还应同时提交一套相应的最终版设计文件电子文档(电子原文件格式和pdf格式的成果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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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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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 单位 |
名 称 |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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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设计资质:水利行业乙级资质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勘察))甲级资质、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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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南京市秦淮区紫丹路1号设计产业园1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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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3610500.00元(项目批复初步设计概算中相应阶段总(勘察)设计费的百分之八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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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陈晓静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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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60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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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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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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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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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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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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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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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长丰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设计四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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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4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