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锦屏街道仁湖公园南侧(FH16-02-01a)地块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单位 | 宁波市奉化区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地区 | 浙江宁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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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4-12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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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区锦屏街道仁湖公园南侧(FH16-02-01a)地块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奉化区锦屏街道仁湖公园南侧(FH16-02-01a)地块建设项目已由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03-330213-04-01-44599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奉化区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奉化区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59268.28万元,建安工程费设计限额为68952.74万元(最终以经相关单位审核或调整后的概算为准);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540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4610.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677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837.2平方米;
建设地点:位于奉化区锦屏街道仁湖公园南面,东至用地范围线,南至仁湖路,西、北至用地范围线。
2.2招标范围:承担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及招标人要求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含装修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提交满足主管部门要求的归档资料、质保期(含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工程总承包(EPC)。
2.3工程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 676616078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800000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20765048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655051030元。
2.4计划工期要求:84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周期为6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7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地方及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发包人要求的勘察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6安全要求:合格,并达到“宁波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标准。
2.7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奉化区锦屏街道仁湖公园南侧(FH16-02-01a)地块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一)投标人: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下述①、②和③资质,或者由具备下述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①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承担施工任务;
③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设计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不得兼任):
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4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
3.5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岩土专业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
3.6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
(三)其他:
3.6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
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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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奉化区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锦奉大道7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4-885700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68号1号楼501室
联 系 人:李明迪、张月侠
联系电话:0574-88395925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