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庄镇龙泉寺村瓜菜分拣与储存中心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4-12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砀山县程庄镇人民政府 地区 安徽宿州
中标单位 安徽宝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EP-DSGC2024013
中标金额 发布时间 2024-04-12
项目分类 中标候选人 行业分类 混凝土,房建,水利,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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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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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书记 13965363610
张工 13625579555
正文内容

程庄镇龙泉寺村瓜菜分拣与储存中心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程庄镇龙泉寺村瓜菜分拣与储存中心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P-DSGC202401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砀山县程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

砀山县程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

陈书记     1396536361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伟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砀城镇时代广场

联系人及电话

张工     13625579555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宝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凡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双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同创宏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全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司晨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合体牵头人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桥区三八街道胜利西路胜利小区4804室;联合体成员: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6号院3号楼

联合体牵头人地址:芜湖县红杨镇新区芳山路36号;联合体成员: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路24611单元9901902903

联合体牵头人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石台镇育才路石台产业园9号办公楼联合体成员: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平高创业城5200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投标报价(费率%/元)

94.81%(约7015940元)

95.50%(约7067000元)

96.20%(约7118800元)

工期(日历天)

120日历天

120日历天

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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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姓名

孙颖

司庆

赵文

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234151676787

234162167308

234212103276

综合评估得分

98.68

98.6

96.45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公示时间

2024412-2024415

招标代理费

62200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 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砀山县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

砀山县政务新区

联系人/联系电话

0557-802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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