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嘉惠片区横五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1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惠安县城镇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区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
发布时间 2024-04-11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07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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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胡 0595-87371958
小何 19206889141
正文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安县嘉惠片区横五路道路工程已由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惠发改审〔2023〕14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惠安县城镇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及企业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惠安县城镇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怀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惠安县嘉惠片区横五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为995.0915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为995.0915万元,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为995.0915万元,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不适用”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95091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不适用”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适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不适用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不适用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适用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 号文)、《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规定办理信息登记,办理入闽登记手续。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详见闽建办筑函〔2021〕10 号文规定)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2日08时00分2024年04月17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本项目不要求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项目不要求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执行泉发改规[2023]3 号文件,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按格式规定签章后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5月0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惠安县城镇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安县建筑业大厦1号楼3楼,邮编:362100

电子邮箱:/

电  话:0595-87371958,传真:/

联 系 人:小胡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怀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华大泰禾SOHO-3座419-420,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273259708@qq.com

电  话:19206889141,传真:/

联 系 人:小何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惠安县螺阳镇禹州大厦八楼惠安县住建局建筑业股

联系电话:0595-8788756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中闽百汇隔壁)

联系电话:0595-87378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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