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拒马河调蓄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12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涿州市农村供水有限公司 地区 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
发布时间 2024-04-12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06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水利,市政,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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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晶晶 0312-6550703
赵东元 0311-83086823
正文内容

北拒马河调蓄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拒马河调蓄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河北省水利厅冀水审[2024]12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涿州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涿州市农村供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工程由两部分组成,分别为北拒马河北支滞洪工程和南支滞洪工程,调蓄工程总容积为1.16亿立方米,调蓄容积为0.70亿立方米。工程等别为Ⅲ等,相应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溢流堰、非溢流堰、泄洪闸、尾端泄洪闸、放空洞、泄水洞以及建筑物上下游防护等均为3级建筑物。其中北支滞洪工程建设两道溢流堰,建泄洪闸2座,建设巡视路10.35公里,砂坑整治及信息化工程建设等;南支滞洪工程建设两道溢流堰,建泄水洞2座,建设巡视路11.74公里,砂坑整治及信息化工程建设等。 建设地点:涿州市西侧孙庄乡、百尺竿镇、松林店镇、东城坊镇。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自监理下达开工通知之日起24个月(最终施工工期服从上级政策要求)。 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优良标准。
2.2招标范围:本次 EPC 总承包招标范围是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及工程施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施工图阶段工程勘察及服务工作(包含征迁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及相关专项)。 (2)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相关设计服务等内容(包含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设计、水土保持工程勘测设计、水土保持工程报告书编制、环境保护勘测设计、水工程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工程弃砂综合利用方案编制及其他专项)。 (3)工程施工:批复的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等(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临时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措施+临时工程),并按相关规定缴纳工程保险,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2)勘察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3.1.3财务要求:具备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2024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要求:本项目存在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40%,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为60%(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分包意向书(承诺书))。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工程地质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上述要求的施工单位;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 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12 09:002024-04-1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06 08:4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涿州市农村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涿州市鹏程大街中冶2号楼2层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编:

072750

邮编: 050081
联系人:

景晶晶

联系人: 赵东元
电话:

0312-6550703

电话: 0311-83086823
传真:

0312-6550703

传真: 0311-83086823
电子邮件:

zz3609537@163.com

电子邮件: gjyc50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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