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张集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淮高镇城北工业园幸福路、红旗路等8条路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单位 | 淮安张集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地区 | 江苏淮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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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4-11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5-17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相关产品 |
淮安张集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淮高镇城北工业园幸福路、红旗路等8条路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淮安张集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淮高镇城北工业园幸福路、红旗路等8条路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淮阴区审批投资备〔2024〕50号文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张集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淮安张集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淮高镇城北工业园幸福路、红旗路等8条路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阴区淮高镇城北工业园
2.1.2建设规模:在不改变原道路的长、宽基础上(幸福路长1400米、宽6米;红旗路长825米、宽6米;交通路长918米、宽6米;致富路长438米、宽6米;江盛路长250米、宽6米;新世路长270米、宽6米;福星路长586米、宽6米;福源路长535米、宽6米,共原长约5.22公里)对淮高镇幸福路、红旗路等8条道路进行升级改造工程。
2.2合同估算价:工程总承包合同估算价约为1600万元,其中施工费约1568万元,设计费约32万元。
2.3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20日历天。施工的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4质量要求:
设计: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市政道路行业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并经招标人认可);
在不改变原道路的长、宽基础上(幸福路长1400米、宽6米;红旗路长825米、宽6米;交通路长918米、宽6米;致富路长438米、宽6米;江盛路长250米、宽6米;新世路长270米、宽6米;福星路长586米、宽6米;福源路长535米、宽6米,共原长约5.22公里)对淮高镇幸福路、红旗路等8条道路进行升级改造工程。采购:工程所有物资(设施、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施工:合格,满足招标人正常使用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具备下列(1)+(2)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①注册建筑师;②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④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⑤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4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达 1200 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4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达 1200 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3)设计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4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施工造价达 1200 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3.3.1.2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项目经理自2021年4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达 1200 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项目经理自2021年4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达 1200 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3)设计业绩:项目经理自2021年4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施工造价达 1200 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4)监理业绩:项目经理自2021年4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施工造价达 1200 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监理业绩。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和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以重复。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以上业绩需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需提供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验收合格证明材料(设计业绩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以上资料缺一不可。以上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造价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类似工程造价不一致时,以业绩高的为准。如设计业绩和监理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不能体现总投资金额,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载明的日期为准(设计业绩的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
3.3.2自 2022 年 4 月1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 2023年 4月1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2024 年 1月1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最多不超过2个。
3.6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退休证书)
3.7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合格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合格,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在资格审查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建设单位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对近两年有行政处罚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至 2024年5月16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 100 元,手续费 5 元,共 105 元。
5.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年5月17日 9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下表: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施工企业)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牵头人使用其他联合体成员的CA锁,同步诚信库分别挑选所需提供的资料。 |
资质证书 |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具备下列(1)+(2)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①注册建筑师; ②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 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④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⑤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投标人须填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简历表。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的扫描件。 | ||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 (1)工程总承包业绩:项目经理自2021年4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达 1200 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项目经理自2021年4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达 1200 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3)设计业绩:项目经理自2021年4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施工造价达 1200 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4)监理业绩:项目经理自2021年4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施工造价达 1200 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监理业绩。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和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以重复。 |
投标人须具有类型工程业绩之一: | (1)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4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达 1200 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4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达 1200 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3)设计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4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施工造价达 1200 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和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以重复。 | ||
对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1、自2022 年4月1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23 年4 月1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24 年 1 月 1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1)我方拟派往本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存在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2)我方拟派往本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以上承诺书加盖投标人的牵头人电子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有效。 | ||
其他要求 | 建设单位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对近两年有行政处罚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
其他要求 | 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合格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合格,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 ||
其他要求 | 在资格审查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退休证书)。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备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联合体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的规定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 |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下表: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标准 | |
1.2.1 | 商务标 | 3分 | 3分 | |
1.2.2 | 经济标 | 54分 | 54分 | |
1.2.3 | 技术标 | 43分 | 43分 | |
2.3.2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评审顺序 | 1、评标方式 | ||
2.3.3 | 入围 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 ?优选法;?优选数量 7 名 | ||
2.5.2 | 竞争性判断 |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 | ||
评分标准 | ||||
分值构成 |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5 分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审标准 | |
1.2.3 | 技术标评审 | 方案设 | 1、设计说明(7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2分)。 |
2、技术方案(15分) |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4分)。 | |||
3、设计深度(5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3分)。 | |||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1分)。 | |||
5、经济分析(5 分) |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1分)。 | |||
项目 管理 组织 方案 (8分) | 1、总体概述 (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采购管理方案(2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1.技术标各评分因素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技术标缺少相应内容或者重大偏差的评分因素不得分,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分因素满分的70%。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 ||||
1.2.2 | 经济标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EPC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2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在3%、3.5%、4%、4.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 |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 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评审下列因素: | |||
说明: | ||||
1.2.1 | 商务标 | 项目管理机构 | 1、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的得0.3分,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满分0.5分) 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书的得0.3分,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的得0.3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道路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4分、工程建设类(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满分1分) 3、道路工程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书的得0.3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道路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工程建设类(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满分0.5分) 4、排水工程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的得0.3分,具有工程建设类(给排水)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工程建设类(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满分0.5分) 5、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注册证书的得0.3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岩土工程)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工程建设类(岩土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满分0.5分) 注:①上述人员在本项目组中不重复兼任,请将上述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专业认定以注册证书或执业注册资格为准,否则不得分。 ②投标时拟派项目组成员需要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应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如职称证书中未体现专业应同时提供职称评审表,否则不得分。需提供证书和社保扫描件的材料,“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没有上传模块时,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时在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里面上传。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张集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正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淮高镇人民政府院内 地址:淮阴区中业广场A3号楼八楼810室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5301409608 电 话:13805239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