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东侨开发区医院项目(一期)(施工)(重新招标)暂停招投标活动和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通知
招标单位 | 宁德东侨国有资产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地区 | 福建宁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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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4-10 | 项目编号 | E3509010902100207003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3-12-19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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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东侨开发区医院项目(一期)(施工)(重新招标)
暂停招投标活动和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通知
致:各投标人
一、宁德东侨开发区医院项目(一期)(施工)(重新招标)于2023年12月19日9时00分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依法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截止至2024年4月10日。
于2024年4月9日收到宁德市住房和建设局发的《宁德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对宁德东侨开发区医院项目(一期)(施工)(重新招标)暂停招投标后续活动的通知》,现暂停本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后续处理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网站通知。
二、宁德东侨开发区医院项目(一期)(施工)(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E3509010902100207003)因出现特殊情况,原投标有效期及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需延长至180天。请各投标人在本通知发出后1个工作日内按照以下两种情况做出选择:
1、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确认(格式及内容附后);
注:请将确认函扫描件回复至邮箱(fuzhoujs@163.com),并将原件邮寄至宁德市蕉城区蕉南街道金南门3幢405室。
2、未书面确认的视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
招标人:宁德东侨国有资产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4月10日
附件:
投标有效期延长确认函
致: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公司决定 (同意/不同意)延长宁德东侨开发区医院项目(一期)(施工)(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E3509010902100207003)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及投标有效期至180天。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