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406锡十一圩线浒塘桥至芙蓉桥(K23—K24)段护岸加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HTFR-KCSJ标段

发布时间: 2024-04-1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无锡市锡山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区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发布时间 2024-04-11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4-18 开标时间 2024-05-07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民航/水运,公路,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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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2收起
华志军 0510-88203288
孙靓靓 0512-67599004
正文内容

SH406锡十一圩线浒塘桥至芙蓉桥(K23—K24)段护岸加固工程

勘察设计项目HTFR-KCSJ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SH406锡十一圩线浒塘桥至芙蓉桥(K23K24)段护岸加固工程已由无锡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以锡港航发(2024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无锡市锡山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苏州新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SH406锡十一圩线浒塘桥至芙蓉桥(K23K24)段护岸加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HTFR-KCSJ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SH406锡十一圩线浒塘桥至芙蓉桥(K23K24)段护岸加固工程,加固护岸约1.6公里,总投资1100元。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共设1个标段,招标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其中:

勘察(测量)工作:为完成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所必须的勘察、测量工作

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等相关工作

后续服务:包括施工及监理招标配合服务、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以及配合做好各阶段工程验收等相关工作

3服务周期1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①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各阶段的中间及最终成果等有关设计文件

②勘察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③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

招标人有权对上述计划进行调整,勘察设计单位应遵照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a.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具有水运行业(或以上)设计资质;

c.具有水运行业(港口工程或航道工程)专业乙(或以上)设计资质;

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或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2019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航道工程设计项目

3)人员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航道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三个月(三个月为20241-20243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4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以联合体各方等级低的计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B级”或以上级别;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水运行业(或以上)设计资质具有水运行业(港口工程或航道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预约,提交网上报表,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如有)。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锡山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址:无锡市锡山区华夏南路1号

 话:0510-88203288

联系人:华志军

 

招标代理:苏州新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1060号中翔金融大厦9005

   话:0512-67599004

  人:孙靓靓

    xczxsz@126.com

8其他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2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202441817:00

3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570930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571000

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102(地址:无锡市锡山区迎宾南路21号)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本项目的补遗书或通知(如有)将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或通知)。

6)特别提醒:

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联合体成员单位切勿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②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7)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水运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3年版)(以下简称《水运设计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水运设计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水运设计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水运设计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水运设计标准文件》为准。《水运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3年版)、《标准勘察招标文件》(2017年版)及《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