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青年路(迎春路-凤凰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

发布时间: 2024-04-1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泰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区 江苏泰州
发布时间 2024-04-11 项目编号 B3212011886000026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08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2收起
赵兵 0523-86883810
周女士 0523-86898015
正文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32120118860000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州市青年路(迎春路-凤凰路)提升改造工程已经由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泰州市青年路(迎春路-凤凰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泰发改函[2024]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招标代理为江苏建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州市青年路(迎春路-凤凰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泰州市青年路(迎春路-凤凰路)
2.2工程规模:重建泰州市青年路(迎春路-凤凰路)长约3500米,维修桥梁,实施道路、路灯、绿化、雨污水、交安设施等。
2.3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B3212011886000026001001
泰州市青年路(迎春路-凤凰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
包含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BIM设计、相关配套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429.25
2.5付款方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付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结算完成后一次性结清余款(均不计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市政行业设计资质级】或者【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级且市政行业(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且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级(含)以上】资质;

3.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资格证书

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以下各专业须拟派 1 名专业负责人,拟派的各专业负责人要求如下(各专业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也不得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1)道路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书

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4)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

5)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证书须有效注册证书上聘用单位须为投标人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证书须有效注册证书上聘用单位须为投标人),本项不含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

6)园林绿化专业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注: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风景园林、园艺、 园林、城市规划、城市园林等园林绿化类)。若投标人提供的职称证书不能显示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载明的专业为准。

3.5?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3  10 - 2024  3 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证明

3.6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                

有效期自 /   /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 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投资总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类似业绩(设计范围须包含施工图设计)

有效期自 2019  1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项目。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项目,不予认可。

3.7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7、3.8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4月12日00时00分至2024年04月17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08日09时3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要求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

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种情形

……

……

2.1.3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设计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诚信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资信业绩部分: 14 

设计方案部分: 74 

投标报价: 10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 2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

1.投标报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4

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14)

奖项(3分)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项目获得如下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

1)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国家级勘察设计奖或设计奖3分;

2)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勘察设计奖或设计奖2

3)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级勘察设计奖或设计奖1

注:

1.似项目指:投资总额在10000万(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设计范围须包含施工图设计本项对类似项目的有效期不作要求;

2.获有效期自2019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 获奖证书或颁奖部门的相关文件载明的时间 为准。

3. 加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获奖项目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项目,不得重复累计。

4.本项最高得3分;

5.以上奖项不包括专项工程奖项,如岩土工程、人防工程、建筑结构、建筑环境与设备、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管理、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专项、机电专项等。

6.以“业绩证明材料“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如有)”、“奖项证明材料”作为加分依据;业绩证明材料、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如有)、奖项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投标人须知3.5.3、投标人须知3.5.3.1要求。

7.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项目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业绩(3分)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有1个得1.5分,本项最多得3分。

类似项目指:投资总额在10000万(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设计范围须包含施工图设计

有效期自  2019    1    1  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  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

注:

1)业绩证明材料、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如有)作为加分依据;业绩证明材料、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如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投标人须知3.5.3要求。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项目负责人(2分)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得2分。

其他主要人员(6分)

1)道路专业负责人同时满足本小项如下①、②条件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

①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书;

②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2)结构专业负责人同时满足本小项如下①、②条件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

①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②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3)排水专业负责人同时满足本小项如下①、②条件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

①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②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4)电气专业负责人同时满足本小项如下①、②条件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

①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

②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5)造价专业负责人同时满足本小项如下①、②条件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

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证书须有效注册证书上聘用单位须为投标人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证书须有效注册证书上聘用单位须为投标人),本项不含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

②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6)园林绿化专业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得1分 (注: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风景园林、园艺、 园林、城市规划、城市园林等园林绿化类)。若投标人提供的职称证书不能显示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载明的专业为准。(本小项最高得1

注:

1)投标人需提供为以上各专业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专业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明和投标人聘用证明。不提供专业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专业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不提供退休证明和投标人聘用证明的或者提供的专业负责人(不含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要求的该专业负责人不得分。

2)各专业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也不得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2.2.4

2)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74分)(设计方案评审的最终得分为技术标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总体设计思路6分)

投标人的总体设计思路   

好,4.5分(含)-6分(含);

良,3分(含)-4.5分(不含);

一般,1.5分(含)-3分(不含);

差,0分(含)-1.5分(不含);

设计的特点分析、指出本项目设计的重点与难点以及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12分)

1)投标人对本项目设计特点的分析;

好,4.5分(含)-6分(含);

良,3分(含)-4.5分(不含);

一般,1.5分(含)-3分(不含);

差,0分(含)-1.5分(不含);

2指出本项目设计的重点与难点内容,针对重点和难点内容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好,4.5分(含)-6分(含);

良,3分(含)-4.5分(不含);

一般,1.5分(含)-3分(不含);

差,0分(含)-1.5分(不含);

道路设计方案16分)

1)根据现状调查,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

好,6分(含)-8分(含);

良,4分(含)-6分(不含);

一般,2分(含)-4分(不含);

差,0分(含)-2分(不含);

2)对道路纵横断面、路基路面进行构思,提出道路设计方案;

好,6分(含)-8分(含);

良,4分(含)-6分(不含);

一般,2分(含)-4分(不含);

差,0分(含)-2分(不含);

排水管道设计方案16分)

1)如何设置排水管道管径以及对管材的选择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好,6分(含)-8分(含);

良,4分(含)-6分(不含);

一般,2分(含)-4分(不含);

差,0分(含)-2分(不含);

2)排水管道设计方案合理可行;

好,6分(含)-8分(含);

良,4分(含)-6分(不含);

一般,2分(含)-4分(不含);

差,0分(含)-2分(不含);

交安及配套设施方案6分)

交安及配套设施方案合理

好,4.5分(含)-6分(含);

良,3分(含)-4.5分(不含);

一般,1.5分(含)-3分(不含);

差,0分(含)-1.5分(不含);

 照明设计(4分)

路灯的布置、选型

好,3分(含)-4分(含);

良,2分(含)-3分(不含);

一般,1分(含)-2分(不含);

差,0分(含)-1分(不含);

节点景观及道路植物配置方案4分)

节点景观及道路植物配置方案合理,体现生态性、地方性特色;

好,3分(含)-4分(含);

良,2分(含)-3分(不含);

一般,1分(含)-2分(不含);

差,0分(含)-1分(不含);

降低工程造价的分析及措施2分)

降低工程造价的分析及措施。

好,1.5分(含)-2分(含);

良,1分(含)-1.5分(不含);

一般,0.5分(含)-1分(不含);

0-0.5不含);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和进度保证措施2分)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和进度保证措施

好,1.5分(含)-2分(含);

良,1分(含)-1.5分(不含);

一般,0.5分(含)-1分(不含);

0-0.5不含);

项目施工过程中设计配合措施2分)

项目施工过程中设计配合措施

好,1.5分(含)-2分(含);

良,1分(含)-1.5分(不含);

一般,0.5分(含)-1分(不含);

0-0.5不含);

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分析及设计过程中将采取的措施4分)

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分析及设计过程中将采取的措施。

好,3分(含)-4分(含);

良,2分(含)-3分(不含);

一般,1分(含)-2分(不含);

差,0分(含)-1分(不含);

2.2.4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1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2  分,每高1%扣 0.1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4

4)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数2分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计算: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建筑设计 ?市政设计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以下简称企业业绩考核得分/基准分× 2 (基准分为150分,企业业绩考核得分大于150分的按150分计算)

关于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登录“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http://218.90.248.27/),查询各投标人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以投标截止日前最近时段公布的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为准。如果无法从上述网址中查询到投标人企业业绩考核得分,则以投标人网上申报的截图作为评审依据{该申报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计算中已勾选的设计)}能体现已审核通过的,则该投标人企业业绩考核得分按100分计取;该申报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计算中已勾选的设计不能体现已审核通过的,则该投标人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为0}。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申报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则该投标人的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为0。

2、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已经公布的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异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已经公布的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投诉。

3、投标人应当及时按照“关于印发《泰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业绩考核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建发【2021】133号)、关于对《泰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业绩考核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及时申报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申报操作手册详见公告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泰州市海陵南路308号
地址:
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8号建工大厦18楼1808室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联系人:
赵兵
联系人:
周女士
电话:
0523-86883810
电话:
0523-8689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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