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半塔镇塔古路改造提升工程(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来安县半塔镇人民政府 | 地区 | 安徽滁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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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安徽嘉龙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czlagc202403-010 |
中标金额 | 849.999523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4-10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公路,水利,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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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半塔镇塔古路改造提升工程(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来安县半塔镇塔古路改造提升工程(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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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zlagc202403-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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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来安县半塔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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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来安县半塔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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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于 磊 18255079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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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诚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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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来安县威尼斯花园27栋1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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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徐婷婷 15205502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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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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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4月9日8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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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嘉龙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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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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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大写:捌佰肆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伍元贰角叁分 小写:?8499995.2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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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项目负责人:李震 技术负责人:张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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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路桥工程专业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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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注册)编号 |
项目负责人:皖234151673502 技术负责人:20111224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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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12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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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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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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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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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省中畅生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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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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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大写:捌佰伍拾壹万捌仟壹佰捌拾元整 小写:?85181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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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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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项目负责人:徐小云 技术负责人:王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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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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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注册)编号 |
项目负责人:皖234212136512 技术负责人:9342022000602029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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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12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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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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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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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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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至盛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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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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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大写:捌佰肆拾玖万陆仟伍佰捌拾叁元叁角玖分 小写:?8496583.3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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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项目负责人:杨祖伟 技术负责人:邓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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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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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注册)编号 |
项目负责人:皖234121341878 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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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12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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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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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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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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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5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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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招标代理费根据滁公管【2022】5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C服务费报价要求和说明收费标准收费,以最高限价为基数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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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代理费32859.00元;专家评审费10350.00 元;论证费 无;其他费用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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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安徽诚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来安县威尼斯花园27栋101室,联系人:徐婷婷,联系电话:15205502920。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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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地址: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5楼,联系人:孙刚,联系电话:0550-5621650。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1、评标情况一览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人:来安县半塔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