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科技路片区老旧小区建筑本体智慧节能改造项目施工【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10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 地区 广东省梅州市
发布时间 2024-04-10 00:00:00 项目编号 E4414010372001181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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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科技路片区老旧小区建筑本体智慧节能改造项目施工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科技路片区老旧小区建筑本体智慧节能改造项目施工(项目编号:E4414010372001181),已于2024年4月3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梅州市)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第9页:1.16工程付款方式

?其它说明:发包人将承包人的付款申请递交至财政局后视为发包人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不承担由于财政局审批、资金拨付的时间延误导致实际支付工程款项时间延误的一切责任,既认为发包人已经尽职尽责施工,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理由拖延工期以及出现其他可能造成工期拖延的行为。

?其它说明:2)、发包人将承包人的付款申请递交至财政局后视为发包人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不承担由于财政局审批、资金拨付的时间延误导致实际支付工程款项时间延误的一切责任,既认为发包人已经尽职尽责施工,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理由拖延工期以及出现其他可能造成工期拖延的行为。

更正为:其它说明:本项目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全额财政拨款行政单位,本项目款项支付执行“广东省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及支付流程。发包人在收到预付款证书等相关资料,审核盖章后送建设资金管理部门办理建设资金支付。

?其它说明:2)、本项目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全额财政拨款行政单位,本项目进度款支付执行“广东省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及支付流程。发包人在收到进度付款证书(结算支付证书)等相关资料,审核盖章后送建设资金管理部门办理建设资金支付。

 

二、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开标、评标、定标;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备注

企业

获得奖项

6分)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承建过的施工项目获得过奖项的:

1.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6分;

2.获得省级奖项的每项得4分;

3.获得市级奖项的每项得2分;

4.以上奖项均未获得的,不予计分。

说明:本项最高得6分。

1.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奖项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2.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的时间为准,参建项目不参与评审,同一投标人可以提交多个业绩供评审,但同一业绩只按最高获奖等级计分一次。

3.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评审要求的,不予计分。

企业纳税  情况

5分)

投标人被税务主管部门评为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情况:

1.连续5年以上的,得5分;

2.连续3年(含)-5年(含)的,得3分;

3.连续3年以下得1分;

4.未获得过的不得分。

说明:本项最高得 5分。

1.投标人须提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国家税务总局查询网页(http://www.chinatax.gov.cn/)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按最高连续年数计算。

2.“纳税信用等级”称号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含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和分支机构),连续年度必须包含2022年度

3.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评审要求的,不予计分。

 

 

 

 

 

 

企业荣誉

8分)

 

1.投标人获得过省级(或以上)的先进企业类荣誉称号或奖项的,连续10年以上的得5分;连续5(含)年-10年(含)的得3分;5年以下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2.投标人获得过地市级的先进企业类荣誉称号或奖项的,连续5年以上的得3分;连续3(含)-5年(含)的得3分;3年以下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说明:本项最高得8分。

 

1.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网上公示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告发布日期为准。

2.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评审要求的,不予计分。

 

 

更正为: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备注

企业

获得奖项

9分)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承建过的施工项目获得过奖项的:

1.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9分;

2.获得省级奖项的每项得6分;

3.获得市级奖项的每项得3分;

4.以上奖项均未获得的,不予计分。

说明:本项最高得9分。

1.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奖项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2.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的时间为准,参建项目不参与评审,同一投标人可以提交多个业绩供评审,但同一业绩只按最高获奖等级计分一次。

3.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评审要求的,不予计分。

企业纳税  情况

10分)

投标人被税务主管部门评为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情况:

1.连续5年以上的,得10分;

2.连续3年(含)-5年(含)的,得7分;

3.连续3年以下得4分;

4.未获得过的不得分。

说明:本项最高得10分。

1.投标人须提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国家税务总局查询网页(http://www.chinatax.gov.cn/)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按最高连续年数计算。

2.“纳税信用等级”称号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含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和分支机构),连续年度必须包含2022年度

3.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评审要求的,不予计分。

企业荣誉

8分)

1.投标人获得过省级(或以上)的先进企业类荣誉称号或奖项的,连续10年以上的得5分;连续5(含)年-10年(含)的得3分;5年以下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2.投标人获得过地市级的先进企业类荣誉称号或奖项的,连续5年以上的得3分;连续3(含)-5年(含)的得3分;3年以下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说明:本项最高得8分。

1.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网上公示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告发布日期为准。

2.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评审要求的,不予计分。

三、现重新打包招标文件(进入交易系统→业务管理一答疑澄清文件领取)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在系统中“答疑澄清文件”栏下载本项目的澄清文件,按照澄清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四、本更正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此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本项目的其他内容以及开标相关日程安排等不变。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

2024年04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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