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消防救援总队(阿里)战勤保障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阿里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 地区 | 西藏阿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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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4-08 | 项目编号 | S1407003401009304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5-06 | 开标时间 | 2024-05-06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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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消防救援总队(阿里)战勤保障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9304001)
一、招标条件
本西藏消防救援总队(阿里)战勤保障基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09304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区本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阿里地区消防救援支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新建水域训练馆1361.20平方米,物资储备库1680.08平方米,高低压变配电房及柴油发电机房163.96平方米,地震倒塌训练楼261.32平方米及室外附属工程、设备购置。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藏消防救援总队(阿里)战勤保障基地建设项目:
2.1 本项目建筑内容及规模:新建水域训练馆1361.20平方米,物资储备库1680.08平方米,高低压变配电房及柴油发电机房163.96平方米,地震倒塌训练楼261.32平方米及室外附属工程、设备购置。(具体包括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2.2 建设地点 :阿里地区噶尔县。
2.3 计划工期:12个月。
(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藏消防救援总队(阿里)战勤保障基地建设项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 资质, 具有1个建筑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或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西藏消防救援总队(阿里)战勤保障基地建设项目:
获取时间: 2024-04-08 23:00 -- 2024-04-15 23:3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西藏消防救援总队(阿里)战勤保障基地建设项目: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4-05-06 11:3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西藏消防救援总队(阿里)战勤保障基地建设项目:
开标时间: 2024-05-06 11:3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均不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投标人 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
7.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以及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 【2019】36号的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7.3本项目按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要求执行。
7.4本项目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19 号文件要求执行。
7.5本项目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和《关于更改西藏自治区房建与市政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招标文件模板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7.6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个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2022年修订)文件的规定要求,在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企业2021、2022年度诚信评价结果公示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