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滹沱河安平县段主槽防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安平县水利局 | 地区 | 河北衡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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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4-08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2-08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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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滹沱河安平县段主槽防护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滹沱河安平县段主槽防护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3)16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平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 安平县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滹沱河安平县段主槽防护工程勘察设计。
工程地点:衡水市安平县辛营段。
主要内容包含:项目位于安平境内,对滹沱河主槽辛营段,高家佐段实施岸坡防护,长度4100米。
服务期限:勘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具体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测绘、设计(含概预算文件编制)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中小微企业规定;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投标;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 目投标。③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资格或岩土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否则按无效处理;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7 00:00至2024-01-2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蓝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平县长安东街 166 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1-1-1727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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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董文卿 |
联系人: | 赵杰 |
电话: |
0318-7585801 |
电话: | 18531723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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