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东来居方案设计项目(HBSY-202404FJ-01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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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十堰市城控住房保障有限公司 | 地区 | 湖北十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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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4-03 | 项目编号 | HBSY-202404FJ-011001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4-24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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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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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城投东来居方案设计项目(HBSY-202404FJ-011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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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Y-202404FJ-01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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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城投东来居已由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403-420303-04-01-50667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城控住房保障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十堰市城控住房保障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城投东来居方案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紫霄大道。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96992平方米,建设规模约33万平方米,拟建设高品质居住小区,同步建设商业、车库、幼儿园等服务用房,总投资约19亿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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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依据本项目有关批复及备案文件,完成本项目建筑方案设计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与本工程有关的设计汇报、评审及规划方案报批、规划许可报批等工作,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补充设计、变更设计等,配合提供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咨询、指导服务,指导项目整体效果及功能的实现。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4-28。其中:服务期限至项目整体完成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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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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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1.2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五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总建筑面积200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方案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及合同关键内容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的内容无法体现项目规模,须另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1.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3.1.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报表,报告应清晰可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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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4月04日至2024年04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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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4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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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相关事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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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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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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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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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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