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锦州市通武线顾立桥等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中安桥、中安堡桥、于台桥、朝阳堡桥、张巴屯桥、张巴桥、顾立桥)施工项目
招标单位 | 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 地区 | 辽宁省锦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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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4-03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4-28 | 开标时间 | 2024-04-28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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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锦州市通武线顾立桥等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中安桥、中安堡桥、于台桥、朝阳堡桥、张巴屯桥、张巴桥、顾立桥)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锦州市通武线顾立桥等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中安桥、中安堡桥、于台桥、朝阳堡桥、张巴屯桥、张巴桥、顾立桥)施工项目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全省普通国省道等重点公路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4]4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锦州市通武线顾立桥等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 [2023]26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省以上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锦州市北镇市境内。
2.1.2规模:
通武线中安桥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中心桩号K439+613,桥梁全长15.91米,桥梁宽度16.5米,净15.5+2×0.5米防撞墙。
通武线中安堡桥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中心桩号K440+083,桥梁全长15.52米,桥梁宽度16.5米,净15.5+2×0.5米防撞墙。
通武线于台桥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中心桩号K442+981,桥梁全长14.58米,桥梁宽度16.5米,净15.5+2×0.5米防撞墙。
通武线朝阳堡桥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中心桩号K445+241,桥梁全长18.55米,桥梁宽度16.5米,净15.5+2×0.5米防撞墙。
通武线张巴屯桥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中心桩号K478+228,桥梁全长21.62米,桥梁宽度10米,净9.0+2×0.5米防撞墙。
通武线张巴桥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中心桩号K481+286,桥梁全长42.09米,桥梁宽度10米,净9.0+2×0.5米防撞墙。
通武线顾立桥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中心桩号K481+922,桥梁全长38.29米,桥梁宽度10米,净9.0+2×0.5米防撞墙。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标段范围内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计划工期:194日历天,2024年5月20日开工至2024年11月30日完工(具体工期以招标人安排调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 资质最低要求
(1)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以下①或②或③项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且资质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能够承担二级公路的路面、中小桥、沿线设施的大修养护工程;
②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及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内完成过一项合同额在400万元(含)以上的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的施工。
3.1.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 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4年4月 3 日至2024 年4月 8 日,每日8 时00分至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使用CA锁进行投标确认,自行免费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2024年4月28 日9 时0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 开标时间: 2024年4月 28 日 9 时 00 分,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开标室。
5.3 开标方式:现场电子开标,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纸质版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与开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lntb.gov.cn/#/hom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锦州交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部门:锦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宝地城B1-2
联系人:孙先生
投诉举报电话:0416-3880373
招标单位: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招标单位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5段14号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416-309900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
联系人:佟女士
电话:0416-3727777
传真:0416-3895678
邮箱:lnkllnkl@126.com
异议受理联系人:佟女士
联系电话:0416-3727777
2024 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