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独山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单位 | 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 | 地区 |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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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安徽名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E341503001001984 |
中标金额 | 465.604953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4-03 00:00:00 |
项目分类 | 中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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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独山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裕安区独山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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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341503001001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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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裕安区独山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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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E34150300100198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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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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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肆佰捌拾万零叁仟壹佰壹拾肆元壹角肆分(4803114.1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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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安徽坤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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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六安市文汇大厦27楼 0564-321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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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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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03月28日0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1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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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安徽盟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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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该单位商务文件中部分分项分类报价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分项报价合理性区间内报价。依据招标文件“商务标评分标准表”规定:分项报价合理性,有分项报价在其范围外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依据上述条款规定,该单位商务报价初步筛查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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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安徽铭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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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该单位商务文件中部分分项分类报价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分项报价合理性区间内报价。依据招标文件“商务标评分标准表”规定:分项报价合理性,有分项报价在其范围外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依据上述条款规定,该单位商务报价初步筛查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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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合肥中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该单位商务文件中“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未按招标文件格式相应填写。依据招标文件3.7.1条规定:“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依据上述条款规定,该单位商务报价初步筛查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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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单位 |
名 称 |
安徽名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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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投标 工期 |
1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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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梅城镇南岳路9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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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费率(%) |
肆佰陆拾伍万陆仟零肆拾玖元伍角叁分 (4656049.5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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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陈峰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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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2341920173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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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 |
方磊 |
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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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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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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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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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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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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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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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4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