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洋中心卫生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24-04-02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明溪县总医院 地区 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
发布时间 2024-04-02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4-18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1收起
陈先生 13062108129
正文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盖洋中心卫生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发改【202310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明溪县总医院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明溪县总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乾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明溪县盖洋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442.7万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盖洋中心卫生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427144元;其中:暂列金额:186058元;专业工程暂估价:418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③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2 08:30:002024年0407 17:30:00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8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印发《关于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的九条措施》(闽发改规〔2023〕7 号)文件精神,降低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投标竞标的交易成本。招标人决定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各参与的投标人,应在上传投标文件时及制作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位置,上传无失信记录证明材料(注:资格审查阶段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截图)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41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明溪县总医院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41号,邮编:365200

电子邮箱:/

电话:13062108129,传真:/

联系人: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乾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汇鑫大厦22楼09-10室,邮编:365200

电子邮箱:/

电话:18506988660,传真:/

联系人:徐敏薇、侯宏彬、姚燕珍、陈莉、杨国铧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smggzy.sm.gov.cn/smwz/

联系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中山路846号

联系电话:0598-875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