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睢宁县赵庙桥建设项目徐洪河赵庙桥临时钢便桥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4-02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睢宁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区 江苏徐州
发布时间 2024-04-02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4-29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水利,公路,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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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海生 0516-80375728
朱仔凡 18112430139
正文内容

 

徐洪河赵庙桥临时钢便桥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洪河赵庙桥临时钢便桥建设项目 已由 睢宁县农村公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睢农路办【2024】4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睢宁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睢宁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徐洪河赵庙桥临时钢便桥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境内

 

2.2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徐洪河赵庙桥临时钢便桥施工项目,桥面总宽6米,净宽5米,设计寿命10年,最大通行荷载5吨,禁止货车通行,仅供行人、非机动车及小型客车(车长小于等于6m,且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通行。赵庙桥设计通航净空为60x7m,一跨过河,主桥跨径取为80m,跨径组合(13+80+13)m。主桥上部结构采用下承式简支钢桁梁,两侧引桥采用13米预应力空心板梁,下部结构为钻孔灌注桩基础。

 

2.3 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招标范围: 桥梁主体工程、引线及交安设施等附属工程(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以及为实施上述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

 

工程概算:1100万元,计划工期: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1  1  1 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建设内容包含单孔不小于 40m 钢结构桥梁工程);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原件扫描件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财务要求: /

 

 

4)信用等级要求: /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无其他在建项目

2)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0191月1日以来,担任过至少一项单孔跨径≥40米的钢结构桥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为准。

7)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要求:

1)必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其他在建项目

2)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0191月1日以来,担任过至少一项单孔跨径≥40米的钢结构桥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为准

 

 

8)其他人员要求: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 A、B、C 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 人。

 

10)施工设备要求: /

 

 

11)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 8.2 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 银行电汇 (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银行支票 (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银行电子保函、 银行书面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贰拾 万元整

 

开户名: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县支行

 

开户账号:932005010128396683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保单)数据文件(彩色原件复印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投标人信用承诺书的除外 )

 

 

 

 

 

5、 招标文件获取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442日至 2024  4 10 日。

 

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 CFCA 证书或国信 CA 证书后(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zwb.xz.gov.cn/bszn/superviseInfo.html),于 2024 4  28  17 时前登陆《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18.3.177.169/xzslhy/”)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4  4  10  日至 2024 428 17 时 30 分;

3)本工程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软件版招标文件,视为报名失败。

4)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429 9 时 3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参与开标。

6.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 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 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 3 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 7.5

 

8.4 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8.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9、其他内容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睢宁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徐州市睢宁县商务中心 11 楼

 

联系人:许海生 电话:0516-80375728

 

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睢宁县维景大厦B座1505室

 

联系人:朱仔凡 电话:1811243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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